“1”即签订1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市上至市委书记下至村(股)级干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市、乡镇(街)、村(社区)三级责任制体系; “n”是针对责任制的“定责、践责、评责”各个环节,制定了《领导干部党风廉政监督考察制度》、《党员干部监督‘三项’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双百考核办法》、《述职述廉和报告制度》、《基层党委和部门“一把手”向纪委常委会定期报告党风廉政工作制度》、《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十不准的规定》、《临江市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临江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问责办法》等多项配套制度促进责任制的落实,并根据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加以充实、完善和修正。通过基础性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进程,发挥了承上启下和循序渐进的积极作用。同时创新实行了由市委常委带队检查考核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机制和考核结果实行“一票否决”制及责任追究机制,近年来,市纪委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对124个优秀单位进行了表彰奖励,对7个单位给予“一票否决”,对17名党员干部实行了诫勉谈话,对43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吉林省临江市纪委 张文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