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郧县在全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推行“一报三签一划账”财务监督制约机制,有效地促进了廉政建设和机关经费管理方面腐败风险防控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针对过去采用“一支笔”审批办法导致机关财务不公开,有漏洞,监督不力,容易产生贪污腐败等问题。该县因地制宜,创新思路,对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报销票据探索推行了“一报三签一划账”财务管理办法。“一报”,就是对机关业务接待、差旅费、办公耗材购置等正常和经常性开支的报销,由具体经办人填制统一规范印制的“机关费用支出凭证”,核实费用支出数量、单价、金额、事由,填写收款单位、开户行、账号后上报机关财务部门。“三签”,即三人会签,由机关财务部门对上报凭证是否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票据的合规性等方面进行核实,粘贴分类,并签注审核意见,报分管领导复核,主要负责人审批后交机关财务部门上报。“一划账”,由县国库收付中心审核合规后,依据单位上报凭证上提供的开户行和账号,直接将钱划到提供劳务(服务、销售)单位。(湖北省郧县纪委监察局 徐甲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