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 > 业务之窗 > 他山之石 > 正文

云南盘龙纪委“上医治未病”频亮新招


发表时间:2010/06/22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6月12日,盘龙区双龙街道办事处麦地塘社区大凹子居民小组在社区事务监督委员会、居民代表的监督下,完成了新老“两委”班子的账务移交。这是盘龙区社区事务监督委员会第一次正式上岗,同时也是全省首创的盘龙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学校给新上任的村官们上的一堂以村务交接为内容的廉政教育实战观摩课。

在近几年的村民自治过程中,由于受到市场经济冲击及法律意识淡薄等因素的影响,村官违法犯罪案件不断发生,有的地方还愈演愈烈。去年《半月谈》披露了最高检察院的一组数字:在2008年全国立案侦查的涉农犯罪案件当中,农村基层自治人员达4968人,占42.4%。其中,村党总支部书记1739人,村委会主任1111人。细看涉案金额,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十万元、数百万元……有的被查出的村官居然挪用公款上千万元,被群众称为“小村官大腐败”。

如何遏制“小村官大腐败”?最根本的途径还是要从加强村官的廉政教育着手,设立“防火墙”,增强他们的自律意识,进一步提高村官拒腐防变的“免疫力”。

盘龙区纪委针对村官专门成立了一所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学校。这是云南的首家廉政学校。学校从加强村官的廉政教育着手,旨在通过理论教育和案例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为村官敲响廉洁自律的警钟。据了解,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学校开学以来,主要对辖区范围内的村官授课,同时,也可面向全市其他县(市)区村官开课,并将通过远程教育将廉政教育覆盖到偏远山村。

“上医治未病。”盘龙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蒋国斌说,村官位居国家庞大行政机器的末梢,位不高,但可调配的资源不少,其“诱惑力”不小,如果能常常打“防腐败疫苗”,予以忠告、警示,就可能减少村官向腐败质变的概率。希望通过学校的廉政教育来达到为村官接种防腐“疫苗”的目的。

“盘龙区在全市首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学校,对昆明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带动和示范作用。”市纪委宣教室主任张翠芬说,学校建成使用后,将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也能助推昆明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不断完善。

亮点1

村官廉政学校全省首创全国罕见

近几年,一定比例的村官贿选、徇私、甚至犯罪,造成农村基层干群关系紧张,村官们的党风廉政建设成为村民自治的关键。盘龙区打造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学校,旨在通过理论教育和案例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为村官们敲响廉洁自律的警钟。据悉,专门针对村官建设廉政教育学校,在全国罕见,云南省尚属首家。

去年7月,盘龙区在双龙街道麦地塘居民委员会东大、朱家山、大凹子居民小组,着手打造盘龙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双龙教育基地,由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观展区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学校两个部分组成。目前,已建成的观展区收录图文展板100块,长300米,由“两民主、三公开”篇、制度篇、警示篇和廉政文化篇组成。同时,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学校除开展培训外,还设立了“廉政文化角”,为广大村民提供相关书籍和电教片,配有电视、电脑、音响等现代化电教设备,可播放警示教育片、廉政工作专题片并进行农村远程教育。据悉,农村党风廉政教育学校采取学校教务基地、直属支部教学点和村级流动学习点相结合的形式,方便所有村官、村民接受党风廉政教育。

“专门针对村官的党风廉政教育是盘龙区首次尝试。”盘龙区纪委副书记雷谦说,由于农村工作实行的是村民自治,做好村官的党风廉政教育可从源头上减少村民和村干部之间的矛盾产生。雷谦表示,学校建成后将搭建一个农村工作的交流平台,开展村干部间的村务工作论坛、研讨有关农村政策制定并通过党员大会的形式针对村民进行党风廉政教育,满足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这个学校,村官们不仅能学到党风廉政相关理论知识和法律法规,还能通过实际案例观摩吸取经验教训。”雷谦说,从思想上看几乎所有村官都绷着一根廉政的弦,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不少村官触碰了“高压线”却毫不知情,而廉政教育学校提供的案例分析课,就是尽可能把村官们在处理村务工作时容易疏忽的问题,专门提出来教大家如何应对。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学校着重对党员及村干部进行法律法规、廉政警示、主题教育、榜样树立、社会实践、形象提升、工作推进等七方面的教育。”蒋国斌介绍,学校的办学目的就是要达到对党员及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作用、规范作用、凝聚作用、导向作用、监督作用和鼓舞作用。“学校的设立旨在建成党纪法规的学习中心;警示教育的宣传阵地;传播廉政文化的教育课堂;制度研讨的工作场所;工作推进的展示窗口和基层干部的交流园地。”

廉政学校搭平台 教字当先促自律

盘龙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学校的出现,无疑打破了常人对纪委“只管摘帽子”的传统印象。盘龙区纪委此举突出“教”字,通过教育提醒人。“在纪检工作中提前防范的意义远大于事后处理。”蒋国斌说,搭建村官廉政学校这个平台就是想通过潜移默化的教育,让农村基层干部和党员随时都有自律、自控意识。

“教育是一项治本工程,要通过经常性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使广大基层党员干部明确行为规范,知道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强化廉洁自律行为;以身边的案例、活生生的事件为教材,解剖典型,深挖根源,使党员干部接受教训,得到警示。”蒋国斌表示,当前,结合农村基层干部的特点,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教育。一是党的宗旨教育。坚持不懈地对农村基层干部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使其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强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观念。二是方针政策教育。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对党的方针政策的学习,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政策观念和按方针政策办事、运用方针政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是遵纪守法教育。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增强基层干部遵纪守法意识,促进基层干部廉洁从政、依法行政。四是正面典型示范教育。通过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等把农村党员、干部的正面典型宣传出去,把农村干部的廉洁奉公,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光辉事迹大力加以弘扬。以感染农村干部,自觉提高自身廉洁自律意识,牢固树立公正办事,为民谋利,带民致富的思想。五是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通过开展违纪违法村干部现身说法、腐败案例巡回展览等活动,利用重大反面典型和身边人、身边事这些鲜活案例进行教育,使农村党员干部从腐败分子身上汲取教训,自觉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自觉用党纪国法规范自己的行为。六是实施廉政谈话,抓好提醒教育。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实行诫勉谈话,提前预警。

然而,盘龙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学校就是这样一个为村官们“充电”专门搭建的大舞台。

村官常上纪检课 廉政警钟耳边敲

6月9日,对于盘龙区松华街道办事处的村民余存文来说是特别的,他和盘龙区首次选举产生的其他162名社区村级事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们一同上了一堂特别的纪律检查课。据了解,今后盘龙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学校还将定期开课,为农村基层干部、党员、村民充电。

当上村级事务监督员和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学校上课这两件新鲜事同时发生在余存文身上, 他显得有些激动,早早就到教室占了个好位置等待这场特殊的培训。“以前的村小组,就那么几个干部,他们既是决策者又是监督员,村民有意见也很难被采纳。现在好了,我们村级事务监督员好好学学纪检方法,可以全程监督村里的大事小事。”认真做着笔记的余存文告诉记者,他把培训内容都记下了,回去再慢慢琢磨消化,既然村民选他当村级事务监督员,那他就不能辜负大家的期望。和余存文一样,大多数“开洋荤”的参会村民都表示,能到廉政学校上课,是对自身素质的一种提升,通过培训,他们也能专业地履行监督义务。

为探索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途径,从源头上堵住社区和村监督体制上的漏洞,实现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提高村级民主管理的水平。盘龙区纪委结合今年社区村的“两委”换届工作,在全区9个街道54个社区村成立了社区村级事务监督委员会,共选举产生监委会成员163名。为让监委会成员对监委会职责、权力、义务和程序有更进一步的了解,盘龙区通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学校平台,对村级事务监督员进行了首次专门培训。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学校开课,让一波又一波地村干部和党员走进学堂,加深党风廉政意识。“我已经20多年没上过学了,当村官也有些年头了,现在来党风廉政学校上课,非常及时,不仅补充了知识,还在某些麻痹大意的地方敲响了一记警钟。”双龙街道麦地塘社区党总支书记周明华说,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学校,通过观看廉政观展区、廉政文化演出,筑牢了他们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通过观看警示电教片,督促大家自省、居安思危、警钟长鸣;通过学廉政法规,廉政条例,提高了党员干部们拒腐防变的能力;通过研讨制度建设,巩固了廉政工作成果;通过举行学习交流和开展例会制度,践行廉政工作,做一个廉洁的党员干部;通过思考如何去做,反思自身,使自己在工作、生活中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亮点2

盘龙社区村有了“村纪委”

过去村级事务缺乏有效监督,一方面给少数干部以权谋私、违法乱纪留下可乘之机,另一方面形成群众对干部的偏见和误解。今年,盘龙区在村两委换届时,通过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社区村级事务监督委员会,形成一个村级“纪委”监督制约农村基层干部的用权行为。这是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学校后,盘龙区纪委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文化建设中亮出的另一妙招。

以前盘龙区监督村小组两委工作的只有一名从落选村干部中选出的监事长。现在由3到5名普通村民组成的村民监委会将更好地行使监督权力。据了解,村级事务监督委员会由村民大会选举产生,村监委会受村党支部领导,但独立于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与党支部和村委会并列,对村两委会的村务决策等进行监督。监委会候选人应是非村两委会成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的村民代表。每届监委会与村两委会任期同期,村两委会换届时,“监委会”也同时换届。

选举产生后的社区村级事务监督委员会将成为村两委班子的“监督员”,村级事务的“参议员”,群众利益的“代言员”,通过“听、看、问、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村两委班子在村务决策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对村级各项事务进行监督的过程中,如有异议和疑问,可要求村干部作出合理解释。同时,利用自身优势及时掌握村情民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针对农村发展中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进组入户倾听群众呼声,并将掌握的问题及时提交给村“两委”研究解决。

“过去群众有意见想说不敢说,有时说了不仅不起作用,还招来干部的打击报复。社区村级事务监督委员会成立后,群众有了提意见的方便渠道,干部能及时了解群众的真实想法,干部群众拉近了感情,形成了发展的合力。村民可对村务说“不”,可直接查账,监督社区村财务管理;也可以建议罢免不称职的村干部。”雷谦说,近年来影响农村不和谐、不稳定的主要因素,是村级事务管理不规范。特别是一系列惠农政策以后,一些村级组织在招商引资、土地调整、落实政策中,不讲民主、不讲程序,花糊涂钱、记糊涂账,导致干群关系紧张,上访事件频发,村上经济倒退,严重影响了农村的发展和稳定。村级事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将弥补现行体制下村民自治组织缺乏有效监督的制度缺陷,强化对农村基层干部用权行为的监督制约,化解农村基层的矛盾和问题,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抓住能监督、会监督、善监督、敢监督四个关键解决监委会运行中的关键问题。”蒋国斌说,监委会具备对党务公开、居村务公开、财务收支、资产资源、重要事项、效能作风等进行监督的“六大职责”和知情权、监督权、调查权、纠正权、建议权的“五大权利”,以及宣传政策、做好思想工作、支持“两委”工作、定期报告工作、倾听村民呼声等“五项义务”,确保监督工作有的放矢。同时,为防止监委会在履行监督职责中出现乱监督、不监督、越权监督和监督不灵等情况的出现,监委会还必须起到“监督员”、“联络员”、“信息员”、“宣传员”和“调解员”的作用。“当社区村‘两委’不接受监委会监督或对合理建议意见不办理、不答复的,监委会可向居村民代表会议和街道(镇)党(工)委反映、报告。街道(镇)党(工)委及时调查了解,督促社区村‘两委’限时办理,及时调查处理监委会反映的社区村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蒋国斌介绍,通过一段时间的摸索,社区村级事务监督委员会呈现出了两大特点:第一、组织机构和监督制度实现了四大突破。第二、监督管理的运行方式和工作内容实现了四个转变。

据了解,在原有的社区村级组织体系中,党组织是社区村各项事业和工作的政治领导机构,居村民大会和居村民代表会议是居村务管理的决策机构,居村民委员会是重大决策的执行和居村务管理的机构。在社区村级组织系统中,明显缺少一个常设的居村务监督机构。因此,监委会的成立,进一步完善了社区村级组织体系,形成了社区村党组织,居村委会,监委会这三个决策,执行,监督机构相互制衡的自治权力结构;监督委员制度还从组织根源上割断了组织间由血缘关系带来的利益关联;监委会由居村民代表或居村民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受“两委”会干扰小的特点,能确保较好地实现对村两委的有效监督和制约;设立监委会,实现了监督与管理的分离,监委会与“两委”会互不从属,改变了以往监督机构由“两委”授权而成为同体的架构,使监督者形成相对独立的“异体”。

同时,监委会成立后,监督领域大大变宽,监委会的监督除财务外,还有权对涉及居村民利益的重要行政事务、集体经济活动及其他重要事项进行监督,主要履行对居村务决策、执行、公开的全程监督职责。监委会的成立,使它与社区村党组织、居村委会两者之间形成了“权力制衡”机制,实现了居村务管理和居村务监督分离。这就改变了此前普遍建立的监督小组、理财小组在居村委会的管辖之下,组长通常由某个村委兼任的情况,由兼职监督转为专职监督,解决了社区村“两委”干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问题。与此同时,监委会还由事后监督转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从源头上堵塞了基层监督体制上的漏洞,体现了注重预防的反腐败战略方针,提高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社会综合效果,有效地防止了社区村级干部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使基层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 亮点3

村干部有错无为均被问责

态度冷漠生硬,作风蛮横粗暴,多数群众不满意的;工作时间擅离职守或做与工作无关事宜的;工作不负责任,对群众提出的正当要求置之不理、故意刁难,或者应当告知而不告知,应该办理而不办理的;办事拖拉、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低下,无故超过办事时限的;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事,或者办事有失公平、公正的;违反区、街道、镇或本社区、村、组或者本岗位有关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年度民主评议不称职票超过百分之三十但不到半数……这些行为如果发生在盘龙区的社区村干部身上,他们将被问责。

为进一步强化责任制,切实加强对社区村组干部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和约束社区、村、组干部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工作效率,激励社区、村、组干部恪尽职守,勤政为民,干净干事,防止和减少工作过错,建立“敬业、廉洁、务实、高效”的社区村组干部队伍,推动基层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去年初,盘龙区纪委再次亮剑,出台了专门针对村官的《昆明市盘龙区社区村组干部有错与无为问责实施办法(试行)》。从此,问责不再是公务员的专利,对于盘龙区的农村基层干部来说,只要出现错误或是不作为都将被问责。

截止目前,盘龙区共问责社区村组干部49人。其中:农房违法加层和无序建房问责25人、森林防火问责9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问责5人,其他问责10人。

亮点4

村组“事不过夜”

与此同时,为将基层矛盾化解在源头,盘龙区还实行了村组“事不过夜”制度,最大程度地在第一时间为来访村民解决问题。

制度规定,社区、村、组在职人员对居民、村民的反映和要求,做到村民、居民来访答复不过夜,调解群众纠纷不过夜。能办的事,必须马上办理,绝不过夜;邻里纠纷、干群矛盾的处理应在接到情况的当天内予以处理;对超越职权的事,必须先向群众解释,随即向有关领导汇报,约定时间为群众办结;对一时办不了的事,必须向群众解释清楚,承诺办事时限;对不属于本级组织管理的事项,必须先接待,再帮助群众联系相关责任人和单位,尽心尽力为群众办事。

同时,“事不过夜”制度实行首问首办责任制,接待群众来访的第一位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做到谁接待、谁答复、谁协调、谁处理。

亮点5

小额工程需过监委会

以往,10万元以内的小额工程村干部说了算,所以村干部的施工队伍干了村小组的小工程的事时常发生。为确保各类建设工程项目规范有序进行,从源头上有效杜绝工程建设违纪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去年,盘龙区在松华街道办事处首推了针对10万元以下的小额工程监管措施,要求所有小额工程都需报经街道办事处审批,并在监委会的监督下实施。

为确保每一个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松华街道成立了工程建设专家评审组。评审组专家由造价、预算、监理等11名专业人员组成,主要对工程的预算、实施方案及施工单位的资质、筹资能力、施工信誉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审核。

对1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按工程实施情况由街道纪工委指派纪检干部作为工程建设义务监督员,同时由村社区居委会指派党员、群众为工程义务监督员,对确定施工队、工程决算、拨付工程款等环节进行监督。建立项目廉政谈话和廉政承诺制度。建设工程项目在业主将工程项目提交备案后,由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对项目主管领导、项目具体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及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廉政谈话必须明确纪律要求,并要求作出廉政承诺。同时,在建设工程项目监察过程中如发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依据《昆明市全面落实“八个百分之百”切实加强建设工程管理责任追究规定》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郑阳洋)

随评

上医治未病

村干部是国家行政机器中的“末梢神经”,虽然头衔不大,却拥有广泛的权力——道路的修建、宅基地的审批、土地的征用、集体财产的处置,都是在村两委会的直接操作下进行的。在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大量资金流入农村,又增大了村官腐败的可能。

作为一个村的管理者、引导者和执行者,如果犯了错误,就会产生比一般人更大的负面影响,更具有破坏力,危害性主要表现为:影响农村稳定;给集体经济造成重大损失;影响党在农村各项政策的落实,阻碍了经济发展。从而使群众对上级党委、政府失去信心,对党的组织和领导干部产生逆反心理,甚至发生对抗情绪,影响一个地方的稳定和发展。村官的腐败也必然会损害到农民群众的利益,引起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和干群矛盾的尖锐对立,导致群体上访事件不断发生。在这种形势下,如何治理村官腐败,成为社会各界共同考虑的问题。

盘龙区在全省首创村官廉政学校,以及设立“村纪委”、“村干部有错无为均问责”、 “村组事不过夜”等一系列措施,为破解村官腐败提供了一个好的途径。可以预见,其能够在基层起到“明”廉、“保”廉、“守”廉、“促”廉的作用。

村官廉政学校是加强教育“明”廉。在这个学校,村官们不仅能学到党风廉政相关理论知识和法律法规,还能通过实际案例观摩吸取经验教训。授课通过列举大量的鲜活案例,告诫村级领导干部,从案例中吸取深刻的教训,加大对法纪知识的学习力度,充分运用党纪国法保护自己,科学运用党纪国法和科技知识带领群众致富。

“村干部有错无为均问责”是 落实责任“守”廉。年初与各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村干部廉政建设作为考核村干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做不到,做不好,不作为都将受到严厉问责。并树立村干部中的先进典型,进行正反两方面教育。

设立“村纪委”是完善制度“保”廉。不但从思想教育、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风建设等方面规范村干部行为,更要求对村民普遍关心的如财务收支、粮食直补、农村低保等各项惠农政策实行每月公示,并定期组织人员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村组事不过夜”是群众监督“促”廉。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村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策重大事项制度,各村成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让群众参与村两委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上医治未病,下医治已病。”盘龙区在基层腐败未现之际,就已用一系列举措为农村基层构筑起一道保障有力“防腐墙”。(潇波)

潼关县纪委  陕ICP备12011710号

地址:潼关县中心街中共潼关县纪委       邮编:714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