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8月底,鹤峰县共取消不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476户1486人。这些被取消的低保户都是通过村民代表讨论,张榜公布,向村民公开后决定的。像这样的村民讨论商议村级事务,在该县204个行政村已经成了“规矩”。
多年来,该县始终坚持用制度“梳理”村级财务,于去年出台了《鹤峰县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村账站管,创新实行代理会计列席村财务预算、决算会议和“一事一议”、重大项目确定及招投标等财务会议制度,使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步入了制度化、正规化渠道。
规范村级财务审批程序。预算内的支出由村委会主任审批,预算外的支出,5000元以下的经村财务管理小组讨论决定后,由主任审批;5000元及以上的要先按预算编制程序调整财务预算,然后由主任审批。5万元以下工程项目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和村民理财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或自行组织招标。对5—50万元工程项目一律委托相关部门进行招标,实行市场化运作,杜绝“暗箱操作”。
狠抓村务公开与民主理财。每个行政村设置了固定公开栏,公开栏旁设意见箱;按规定格式和程序,一年不少于4次公开村级财务(年可用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收支情况每月公开),重大事项随时公开,每次公开的内容至少保留15天。凡群众对本村财务有质疑的,可委托村财务监督小组查阅、审核财务账目;群众对本村财务没有明确异议而要求全面清查财务的,提请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由村财务监督小组负责监查;民主理财小组对群众普遍关心的专项资金使用等热点问题全部纳入民主决策、村务公开内容,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村官腐败。
建立健全债务制止机制。严禁村委会以任何名义为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和抵押;严禁举债用于村级办公支出;严禁借新债还旧债;严禁举债或超定额标准发放报酬补贴。村里确需举债兴办公益事业的,要依据还债能力,并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村民议事提高了干部行政水平,不仅还了干部一个清白,给了群众一个明白,还促进了村级各项事业发展。干部群众都说:制度成了理清村级财务问题的好“梳子”,民主公开的议事制成干群“融洽剂”。目前,该县农民人均现金收入 1165元,增长10.2 %;新建集中供水49处、分散供水81处、单户水窖289口,解决了12000人的安全饮水问题。(唐红珍 米惠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