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兴平市纪委监察局以制度创新为突破口,在继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党政主要领导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市、乡、村三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全面推行领导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接访及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变上访为下访、变被动为主动,主动邀请村监会成员全程监督两委会工作,扩大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使农村各类矛盾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得到化解,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肯定。
乡乡设立接待室
结合兴平实际,把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的范围从纪检领导干部扩大到乡镇班子全体成员,并根据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推行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的意见》制定下发了兴平市的《安排意见》,明确了点名接访的主体、原则、公示内容和方式。截止目前,全市14个乡镇(办)此项工作开展顺利,每个乡镇均设立信访接待室,并按照市纪委要求统一标准,将接访领导照片、职务、分管工作、联系电话、受理范围及诉访人的权利义务挂牌上墙, 14个乡镇的120余名领导干部挂牌接访,共受理群众诉访380余件次,初查初核130件,转立案4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160多件次。
村村都有监委会
今年兴平市纪委把完善村级民主监督工作作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一环来抓,五月份按照“先行试点、总结完善、稳步推进”的总体思路,先行在全市36个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村推行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经过二个多月的实践证明,村监会不但没有干扰两委会的工作,而且在村级重大决策、村级支出、农村公益事业、群众增收致富等方面起到了“听诊器”和“诊断室”的作用,使村务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透明化。市纪委以此为突破口,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各村全面推行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安排意见》,全面推行村监会工作,目前,全市223个行政村除了因征地拆迁、村级债务等原因两委会不全的20个村外,其余203个村已全部有了村民监督委会,产生了203名村监会主任, 446名委员,接受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600余件,203个村监会组织召开村监会议640场次,对合理的581项事给予了支持和肯定,对安排不合理的20余项事予以重审,对脱离实际的30余项事予以否定。
两项制度的全面推行,推动了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拉近了干群关系,发挥了民主监督的作用,群众的监督意识逐步提高,同时也激发了两委会为民办实事、谋利益的活力和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