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08-5-8 9:40:27 作者: 张新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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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领导干部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大荔县纪委采取有效措施,六步骤确保党政主要领导向纪委全委会述职述廉工作不走过程,取得实效。
一、通知述职述廉对象并在大荔电视台公布名单,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和建议。
二、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公开征求意见、查看能表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相关资料和单位财务情况等形式,了解掌握述职述廉对象较为全面的资料。
三、述职述廉对象在广泛征求本系统党员干部职工意见的基础上,认真撰写包括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情况和个人廉洁自律状况在内的述职述廉报告。
四、召开述职述廉大会。由县纪委通报前期了解掌握的述职述廉对象的情况;述职述廉对象报告本人今年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情况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评议人员对述职述廉对象进行评议和质询;评议人员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述职述廉对象作出是否称职与廉洁的格次评定;反馈测评情况;述职述廉对象表态发言。
五、落实整改措施。述职述廉对象根据评议的意见和建议,结合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县纪委将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述职述廉对象在评议中不称职率或不廉洁率达到30%以上及整改不到位的,县纪委进行警示训诫;在述职述廉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县纪委将予以调查处理。
六、结果运用。县纪委将对述职述廉对象的最终评价结果以文件的形式上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并通过县电视台向社会公告,同时以文件或会议的形式向述职述廉单位进行通报。
(大荔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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