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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四抓四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发表时间:2008/05/12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洛南县纪委迅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不断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

该县按照省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方案》,完善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的工作体制,把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年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县纪委印发了《2008年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的通知,确定了29名县级领导和部门领导包抓25个乡镇195个村级示范点,村级示范点达到全县村级总数的 50﹪以上,明确了示范点建设内容、任务要求和考核办法,突出开展“四抓四建”创先争优活动。

抓宣教。洛南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各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每月学习不能少于1次,记学习笔记不少于500字;依托各级党校、培训基地和村级活动场所,对乡镇、村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进行新一轮培训,“七一”前以乡镇为单位对全体党员集中轮训一次;以农村文化活动室、农村基层文化长廊、报刊亭和文艺节目、文艺节目、影视、民间艺术形式等为载体,将廉政文化建设延伸到村组。同时利用农村基层干部中党风廉政建设的正反两方面典型开展教育,形成浓郁的反倡廉教育氛围。

抓作风。结合今年全县开展的“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建立行政效能责任调查和追究联动机制的意见》,全县行政职能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面向社会公开承诺服务事项,县委常委会就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向全县人民和社会各界做庄严承诺,各乡镇也将层层召开会议,面向群众做出承诺,坚决做到有承必诺,有诺必践,不断增强各级干部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同时及时发现和解决干部队伍中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利用典型案件对党员干部进行敬示教育,切实转变干部作风。

抓查处。重点查处涉农违法违纪案件,切实保护群众利益。着重查处扶贫、救灾、救助、移民项目中损害农民利益的案件,查处违规违法征占集体土地、损害农民权益的行为,查处侵占、截留、挪用惠农资金和集体资产和资源的行为等;重点监督涉农补贴、国投资金、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义务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等,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富有成效。

抓典型。对于今年确定包抓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要采取过硬措施抓出实效,建成样板。每个乡镇建成高质量示范点2-3个,单项典型材料不少于3 篇;县级涉农部门要选择1-2个示范点,结合各自的工作任务实现重点突破,提供典型经验材料不少于1篇。县上将在9月份召开一次示范点工作经验交流会。

建队伍。今年在配齐全县乡镇纪委书记、村级纪检委员的基础上,抓紧聘用配齐村级廉政监督员,按每年300元左右的标准落实村级纪检委员待遇。同时要搞好村级纪检委员、廉政监督员的教育和培训,建立健全纪检监察队伍。

建阵地。按照“五有”标准,今年县上将高质量、高标准地建成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基地,各乡镇纪委、县级各部门纪检组(纪委)必须建立一间纪检监察信访接待室,所有行政村(社区)必须按照“三间房一面墙,五间以上一间房”的标准建成党风廉政建设活动室。

建制度。建立健全乡镇、村级班子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机制,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将任前廉政谈话、廉政承诺、诫免谈话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向村级延伸;建立“两委会”联席制度、村级财务收支“三笔会签”制度和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完善“四个公开”制度等,努力形成用制度防腐的长效机制。

建档案。各乡镇纪委、县级各涉农部门纪检组和站、所、村都要设立党风廉政建设档案专柜,建立专门档案,做会议纪录、文件资料、表册齐全,装订规范,类别清楚,为科学真实地评价工作效果提供可靠依据。

(洛南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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