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阳县纪委在案件查办工作中,积极调整办案思路,创新办案机制,创造性地运用“望、闻、问、切”四招不断拓宽案 源线索,加大办案力度,促进了查办案件工作的深入开展。 “望”,即放眼全县中心工作大局。加强对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突出抓好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各项任务的落实。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惠民富民政策落到实处。重点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及时查处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维护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闻”,即重视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完善信访举报“网络工程”,做到了有诉必应、有访必接,采取“领导包案,信访室督查”的方式,坚决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有效地减少了越级访、集体访。及时听取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执纪执法部门摸排线索和办案情况的汇报,整合办案资源,加大办案力度,形成整体合力,坚决惩治腐败。 “问”,即问计于办案的综合效果。对查处的每起案件都要深入剖析其发生的根源、制度的漏洞,帮助涉案单位健全有关制度,加强制度监管。注重抓好回访教育,把回访教育与考察受处分人现实表现结合起来,将受处分人是否悔改和涉案单位是否整改作为回访教育的重点,不断深化查办案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以达到查处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 “切”,即严把受处分人的处理关。严格遵循办案“二十四字”方针,对查处的问题,综合考虑发生问题的客观因素和受处分人员的主观因素,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严肃进行责任追究,避免在量纪上以罚代纪、以纪代刑。坚持跟踪受处分的当事人,了解他们对处分的认识,帮助他们解下包袱,真心干事。 (合阳县纪委 李俊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