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华县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不断完善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通过“学、查、访”三步曲,规范廉政鉴定程序,推进廉政鉴定工作有序、有利开展。“学”即学政策、学规定。廉政鉴定之前,华县纪委对拟提拔的党员干部进行政策宣传、提醒教育,并组织学习有关廉洁自律规定;“查”即对近三年来的群众信访举报进行逐一核查;“访”即走访了解拟提拔干部单位的干部群众,与90%以上人员进行谈话,并在其单位进行廉政鉴定测评,对不廉洁率达到30%以上的,向组织部门提出建议。三步曲之后,纪委再认真负责地做出结论,有效防止了廉政鉴定工作流于形式,使廉政鉴定工作不断趋于规范化、制度化。 (华县纪委 余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