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终究只是掩耳盗铃,我真是连肠子都悔青了……”近日,收到处分决定的河南省修武县公安局红石峡派出所副所长何某懊悔地说。
几个月前,修武县纪委监委收到一封举报信,反映红石峡派出所向家庭宾馆推销消防器材。红石峡派出所管辖区域是修武当地著名旅游景区,家庭宾馆众多,若存在这种现象,会对当地营商环境造成恶劣影响。该县纪委监委随即成立调查组对此展开调查。
通过对多个家庭宾馆的实地走访,调查组发现绝大多数家庭宾馆使用的干粉灭火器,都是同一家公司销售的产品。而当被问及为何选择这家公司购买时,大多数家庭宾馆的老板只说是派出所要求的,具体情况却不十分清楚。调查人员随即找到何某进行谈话。
“你所辖区内家庭宾馆的消防器材都是通过什么途径购买的?”
“都是商户们自行购买的,我们从来不插手。”面对调查组,何某这样解释。
“你们是否向家庭宾馆推销过消防器材?”调查组追问道。
“哪会有这种事?我们只是例行检查消防器材是否符合要求。”何某坚持自己的说辞。
眼见谈话陷入僵局,调查人员于是找来该公司业务员柴某进行核实:“你平常都是怎么向家庭宾馆推销消防器材的?”
“红石峡派出所民警消防检查时,我们一般都跟着并进行推销。”
“派出所民警是否帮助你们推销过消防器材?”
“民警即使不明说,但是我们跟着他们一起检查,大家也都懂什么意思。当然,他们也不是白白为我们站台,我们老板答应给派出所领导好处。”柴某将内情和盘托出。
掌握了相关证据后,调查组又找来何某,将灭火器材购销证明、监控视频等证据材料逐一展示给他。自知无法掩盖违纪事实的何某,交代了自己向家庭宾馆推销消防器材,并违规接受企业吃请、收受礼品礼金的事实。最终,该县纪委监委给予何某党内警告处分。
案件查处后,修武县纪委监委向该县公安局下发监察建议书,针对案件暴露出的监管不力、制度漏洞等问题,督促其同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和内部监管制度,扎紧扎牢制度笼子。(通讯员 王东海 范燕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