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金湖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再次来到银涂镇红湖村村民王大爷家中实地了解超标准收取水费退还情况。王大爷反馈说:“村里已经把多收的水费退给我了,还告诉我每年用了多少水,多收了多少钱。”
不久前,金湖县纪委监委部署开展“城乡供水一体化”专项监督,成立督查组深入一线全面摸排情况。在走访红湖村时,与村民王大爷的对话让督查组发现了该村多收水费的端倪。
“王大爷,你们家几口人,一年用水量有多少?”督查组工作人员问道。
“家里只有我和孙女两个人,平时用水都是紧着用,能省就省,一年也就用个十几吨水。”王大爷边说边拿出一张水费缴纳收据给工作人员,上面写着“2021年水费12吨30元”。
接过收据,工作人员算后发现,王大爷家2021年每吨水价格为2.5元,与县发改委公示的自来水到户价格2.14元并不一致。
“这其中会不会有人私自乱收费,牟取不正当利益?”带着疑问,督查组挨家挨户走访,通过询问村民、与村管水员谈话、查阅相关账册、与村干部核实得知,自2018年以来,红湖村因为水管老化、水损较大,村管水员每年都按照每吨水2.5元的标准向村民收取水费,多收取的费用则用于补贴村里的水损费用,村里对此一直予以默许。
在走访过程中,督查组还发现红湖村管水员在收取水费时,对低保户、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照收不误,而对分管自来水的村干部及一些自家亲属却不收分毫。
督查组随后召开督查通报会议,决定对此问题挂牌督办。金湖县纪委监委向银涂镇下发督办单,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并限期整改,将多收取的水费退还给每一户村民。
红湖村管水员吴成平因向群众超标准收取水费并优亲厚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针对镇村监管不力、失职失责问题,纪检监察部门对红湖村村委会原主任邹正启立案审查调查,对银涂镇挂钩村相关责任人给予提醒谈话处理。
此后,金湖县纪委监委会同银涂镇工作人员对红湖村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据了解,红湖村已根据群众意愿,将2018年以来多向村民收取的10243元水费通过现金或结转抵充今年水费的方式,全部退还给农户。
同时,金湖县纪委监委针对该案暴露的问题,向相关单位制发监察建议书,推动制定《加强农村自来水费用收取管理的规定》等规章制度。该县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室组地”联动,实地走访全县140余个村居,紧盯超标收费、冒用水损、截留私分等突出问题,开展情况核实。截至目前,已发现问题线索45条,立案审查调查1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