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将耕地地力保护有关政策宣传到位”“我对村民小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没有尽到管理职责”……近日,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对洛阳镇马鞍村孟桥村民小组大面积土地超范围享受补贴一案相关人员进行了回访。
此前,武进区纪委监委聚焦涉农资金问题,采取“室组地”“区镇村”联动等方式,开展专项排查。排查中发现,洛阳镇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农户数有9000余户,涉及耕地25000余亩,涉及的资金总额超过100万元。面对海量的数据与繁杂的名目,该区纪委监委和洛阳镇纪委组成的联合督查组通过分析,决定把排查重点放在面积大户上。
联合督查组工作人员筛选出洛阳镇50亩以上水产养殖大户25户,通过实地询问、调取资料等方式掌握了这25处鱼池的基本情况,再分别按村别、养殖面积、归属情况等与基础数据进行比对,工作人员发现了问题。
村民小组有一个养殖大户王某承包了60亩鱼池,同时该村民小组又有60亩土地享受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而按照文件规定,已作为畜牧养殖场占用的耕地不得享受补贴,会不会是这个村民小组的鱼池面积超范围享受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带着疑惑,工作人员询问村干部与当事人,并进行了实地察看。原来,王某自2015年11月起租用了该村民小组的土地60亩,王某自承租该土地起便将52.18亩土地用于水产养殖,这52.18亩水产养殖面积自2016年起一直在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经调查,村民小组有村干部3人,分别是组长陆某、何某、夏某某,其中,何某负责村民小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事宜。但何某对政策了解不清,未严加把关审核,致使这52.18亩土地超范围享受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37047.8元。
目前,村民小组已将超范围享受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款37047.8元退回至洛阳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何某被武进区纪委监委给予政务警告处分,负责马鞍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村干部管某和组长陆某均被给予诫勉谈话。
截至目前,武进区涉农资金项目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共发现线索43条,立案40人。“我们针对查处的典型案例所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和廉政风险点,做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注重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武进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