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后悔为什么没有管住自己,忘了初心,一步步走向犯罪深渊……”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发展和改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红军在忏悔书中写道。
此前,加格达奇区纪委监委开展开发区建设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在实地走访过程中收到反映,某粮业公司与该区园区办签订的合同钻井深度为150米,园区办实际只打井90米,花费15.52万元;而其自费打一口深为93米的井,只用了1万元。这一情况引起区纪委监委的注意,随即组织力量进行核查。
工作人员通过多方取证,查出该深水井项目由时任加格达奇区园区办副主任纪海鹏帮忙承揽,纪海鹏从中谋取利益。而随着对纪海鹏的进一步审理,专案组发现其曾多次按“领导”意思在不合规的工程手续上签字盖章。
随后,工作人员以“一把手”为切入口,对时任园区办主任杨红军展开调查。
通过与审计、发改、税务等多部门协同配合,工作人员仔细核查杨红军经手的园区办工程项目,调取相关银行流水。
很快两笔异常的银行流水进入工作人员的视野,分别是黑龙江宇林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丁某向杨红军的妻子银行账户转账17万余元,大兴安岭天俯建筑有限公司秦某某向杨红军银行账户转账5万元。
工作人员开始倒查涉及到这两家公司工程项目的相关资料,发现这两家公司与园区办签订的工程项目在招标、执行和验收环节都存在虚假情况。
工作人员找到丁某和秦某某核实情况,并出示银行流水单,2人均承认并交代了行贿违法事实。
经综合研判,工作人员认为杨红军有严重违纪违法嫌疑,对其采取留置措施,并依法进行审查调查。
面对确凿的证据,杨红军承认了违纪违法事实,通过微信转账、汇款、现金等方式多次收取丁某和秦某某的“感谢费”共计83万余元,帮助2人承揽工程项目40余个。
最终,加格达奇区纪委监委给予杨红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开展专项整治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已对4人进行立案审查调查,4人均被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