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风违纪公款送礼
—江西省龙南县一“大胆”村支书被查处
“由于自己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导致如此下场,现在说什么都晚了……”近日,江西省龙南县东江乡中和村党支部书记廖文明懊悔地对县纪委纪律审查人员说。
今年6月,龙南县纪委在一次巡查中发现东江乡中和村存在公款旅游、公款娱乐消费、公款送礼等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
“这不但是侥幸心理在作怪,而且是典型的目无党规党纪,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龙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王喜龙表示,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县纪委迅速从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调查组展开调查。
经查,2013年1月6日至10日,中和村廖文明等5名村干部以外出考察名义,用公款到广西桂林旅游,共计消费9036.5元;2013年8月31日、11月25日该村两次组织村干部到县城营业性娱乐场所进行娱乐活动,公款消费1300元;2013年2月至2014年1月期间,该村分别三次用公款送礼(收礼人员已另案处理),共计1.13万元。
“在中央三令五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越来越严的高压态势下,廖文明等人还以身试纪、我行我素,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影响。”该县纪委第一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分局局长赖祎群说,廖文明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廉洁自律有关规定。9月24日,东江乡党委研究并报龙南县纪委常委会讨论同意,分别给予中和村党支部书记廖文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委会主任廖建华党内警告处分;退回、上缴公款旅游的费用和本应由个人承担的礼金等。
同时,该县坚持“一案双查”,对时任东江乡党委书记、时任东江乡纪委书记进行批评教育。(李伟 罗偲娟)
【"四风"监督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例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