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在刚刚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作出了关于加强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重要论断,既表明了我们党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与恒心,也开出了打掉以权谋私这一权力“怪胎”的良方。
谈及腐败总关“权”。纵观政治腐败、经济腐败、生活腐败的背后,均有一条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的利益输送链。不受监督和约束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当掌握公共权力的人,公权不公用,视公权为私物,以公权谋私利,就会产生腐败这一权力异化的“怪胎”。如果“怪胎”不在孕育之初及时打掉,诞出的恶果将害己害家害党害国。
分析以往腐败案例,腐败分子大都是从不良作风滑向腐败堕落。官员当中出现的讲排场、比阔气、大吃大喝的奢靡之风,小富即安、及时行乐的享乐主义都是腐败的“催化剂”。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作出了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中央政治局领导以“先禁其身而后人”严格自律,处处率风气之先,身正为范。只要各级各部门严格贯彻中央精神,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把作风建设的要求落实到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善始善终、善做善成,相信权力的“怪胎”就会自动夭折。
“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来自中央的声音可谓如雷贯耳,振聋发聩。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任何人切莫心存侥幸。刑以惩恶,故有所畏而不为恶。凡是群众举报的、媒体透露的、纪检机关发现的腐败线索,经查属实的,一律严惩不贷。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老虎”也好,“苍蝇”也罢,不管涉及到谁,都将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高度重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初步形成了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往后就是要不断加大法规制度教育力度,在构建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体系上狠下功夫,在制约上不留“死角”,在监督上不留“盲区”,引导督促“掌权人”特别是一把手按规则“出牌”,绝不允许任何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