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举措,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内在要求,也是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有力措施,更是关心爱护干部、促进廉洁从政的迫切需要。近年来,通过实践和探索,可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概括为“查、防、控”,目标要求为“查得准、防得住、控得牢”。
一、“查”是防控的前提。所谓“查”,就是查找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过程中潜在的风险点。能否查清、查全、查准,事关整个风险防控的全局和基础。应突出抓好四项环节:一要理清法定职权。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全面排查和梳理单位和岗位的职责权力,摸清权力底数,编制职权目录,形成单位和岗位职责。二要编制好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职权运行的程序、依据、责任和要求,做到责权明确,程序规范,使权力运行的每个环节相互配套、衔接和制约。三要全面排查风险点。根据单位、岗位职责及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深入排查权力运行过程中可能或容易引发的廉政风险。本环节要突出重点单位、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排查,有些单位和岗位往往会出现风险点排查不全、不准和类同的问题。必须采取个人找、相互提、领导审、集体定的措施,全面深入地排查风险。四要准确界定风险等级。依据查找的风险点,根据风险可能引发腐败现象的几率、大小和危害程度,准确评估风险等级。本环节往往会出现分析风险表现形式不透彻、界定风险等级就低不就高等问题。必须采取单位统一权衡、评审和界定的措施。
二、“防”是防控的关键。所谓“防”,就是制定防控措施预防风险的引发,这是整个风险防控的关键所在。应突出抓好以下环节:一是制定防控措施要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针对查出的风险点,属于权力行使方面的,要建立完善权力制衡机制,优化权力结构,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属于制度机制方面的,要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形成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制衡;属于思想道德方面的,要通过健全完善教育机制,增强党员干部风险意识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制定防控措施一定要克服表面和形式的多、针对性不强、制约作用小、随意性大等问题。二是要突出重点。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具有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干部人事管理、资金项目管理等重点岗位、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为重点,制定化解风险的具体措施,实施对权力运行的重点防控。三要加大科技防腐力度。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把行政审批、执法、监管等关键程序引入科技网络,用“制度 科技”的方法预防腐败,使权力在阳光下操作、资金在网络上监管、风险在流程内控制,形成公开、公正、公平、透明、规范化运行的管理新模式,有效避免权力干扰和暗箱操作。
三、“控”是防控的保证。所谓“控”,就是把制定的防控措施和制度落实到位,关键是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不断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从源头上消除容易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应突出抓好以下环节:一是健全领导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形成领导班子统一抓、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党员群众共同参与、机关和基层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二是健全预警机制。构建廉政风险信息采集、分析、反馈、处理为一体的全方位预警体系,做到对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警、超前防范。三是健全监督、检查、考核和整改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对廉政风险防控落实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监督检查。同时还要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及新闻媒体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要定期进行考核评估,对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内容,制定整改措施,完善相关制度。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对考核评估好的单位,将其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一项新生事物,只有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才能实现“查得准、防得住、控得牢”的目标和要求,为干部队伍健康成长提供坚强有力保障。(作者系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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