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强调,“全党都要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高度,从应对新形势下党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出发,充分认识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做好保持党的纯洁性各项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这一重要讲话精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忠诚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党的纯洁性。
一、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为保持党的纯洁性构筑思想防线。反腐倡廉教育是防治腐败的基础性工作,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各级党委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之中,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改进方法,逐步建立起反腐倡廉教育的长效机制。在工作中既要有长远规划又要有年度计划,既要突出重点又要面向全局,既要系统进行又要有所侧重,既要抓示范教育又要抓案例剖析,既要明确分工又要搞好协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相关部门协作、优势互补、整体联动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大格局。要以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法纪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纪律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认真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促使党员干部对党忠诚,立场坚定,自觉抵制错误言论和倾向,严守党的秘密。要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意识。把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腐败体系的重要载体,积极传播廉政知识,大力培养廉政意识,广泛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正确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认识腐败的本质、产生的根源、表现的特点及反腐败的规律,增强公众反腐败信心和支持参与反腐败斗争的积极性,进一步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风清气正、和谐向上的社会风尚。
二、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为保持党的纯洁性提供制度保障。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形成靠制度规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体制机制。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实施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要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执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健全司法机关依法接受外部监督和加强内部监督制约的机制;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推进行政审批电子网络建设;要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深化部门预算和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严格公共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完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反洗钱法律制度,形成对大额资金外流有效监控的预警机制。
三、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为保持党的纯洁性提供组织保障。积极探索反腐败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动态,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要突出查办案件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人员和关键环节。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损害群众利益、与民争利的案件,党员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随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等权力谋取私利的案件。严肃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违规发放、核销贷款的案件,特别是在政府投资的项目中搞虚假招标投标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违规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参与矿产开发的案件,在企业重组改制中隐匿、私分、转移、贱卖国有资产的案件。要切实加强对执纪办案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完善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管理和案件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建立对受处分党员的思想教育和回访制度,保障党员权利。完善查办案件组织领导和协调机制,加强与执纪执法机关以及系统内部办案力量的整合,形成突破大案要案的合力。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教育与惩处相结合,既要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又坚持挽救教育大多数,对违纪的党员干部要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坚持重大案件“一案两报告”制度,注重剖析典型案件,发挥案件的警示作用。要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利用网络技术、现代通信技术等手段,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改进接待方式方法,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建立有效的信访处理机制。加强对落实情况的检查,对因官僚主义失职,该解决问题不解决而造成上访特别是重复访、越级访的单位负责人,要坚决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四、强化监督制约,为保持党的纯洁性提供纪律保障。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必须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党内民主制度,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健全完善和贯彻执行好民主集中制,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深入推进党务公开,认真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完善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进一步落实党员权利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党员参与党内日常生活、维护自身权益、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进行监督等权利。要进一步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的具体规定,切实抓好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认真落实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的制度。加强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领导和管理,总结和探索派驻机构加强监督的方式和方法,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作用。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制止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奢侈浪费等不良风气。要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规定,要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