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现象在行政权力集中的部门和资金资源管理权集中的领域易发多发,社会事业、国有企业等领域腐败案件逐渐增多,发生在领导干部中的腐败问题依然突出”,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这段话引人深思。反腐败这么多年,一些反腐制度不可谓不严厉,源头治理也在诸多领域逐步化为现实,但为什么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
最近有两起腐败案件引起人们议论。汤成奇从担任镇长助理开始,一直到官居江西省南昌市委常委之职,近20年的时间里,岗位先后变了9次,受贿的“事业”却始终不变,受贿的“基调”也始终不变,均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为自己捞取好处。自己受贿赃款超过3900万元,也给国家造成损失2.8亿多元,对社会公正造成巨大损害。
如果说汤成奇的贪,是把手中的权力当成了谋私利的工具,不相信“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的价值守则,脑中早就没有廉洁从政信条,那么,四川省眉山市原副市长余治平的贪,则是在“小兄弟”、“小爱好”、“小意思”中弃守廉洁底线,滑向贪腐之渊。“兄弟”情谊一增,送来的钱就收得心安理得;喜爱打牌赌博娱乐,对企业家发的“垫底钱”,以为“数量不大”就笑纳;他人逢年过节送来的“小意思”,以为收了“不算违纪违法”,甚至怕拒绝别人的“好意”会得罪人、被视为异类。
显然,在汤成奇和余治平面前,刚性而较为严密的反腐制度没能适时起作用。但实事求是地说,再完善的反腐制度也难以把所有腐败分子都防住和揪出。这些年,虽然廉洁自律作为一种政德要求没少倡导,但一些腐败分子显然从一开始就缺乏这方面的修养。因此,尽管党和政府作出了种种严格要求,但进入这些人内心的很少,成为行为习惯的更少。自律既是一种源头防腐,也是一种事前和事中防腐。如果把自律这一面真正夯实了,再将反腐制度他律的一面筑牢了,腐败现象必然会得到有效遏制。
一般来说,廉洁有这样几个层面的自律:其一是信仰信念,信仰的力量足以使人挡住一切金钱、美色的诱惑;其二是价值守则,如果能够使廉洁成为人生、事业、工作的一种稳定价值观,那么对腐败就会有一种不屑为之的心态;其三是做人底线,廉洁也是人格与尊严的重要组成部分,守廉即是守尊严,腐败即是对自己人格尊严的伤害与诋毁。对于一个领导干部来说,这三者哪怕只能守其一,也会自觉远离腐败。
有不少领导干部在未登权位时,对腐败分子也是深恶痛绝的。但到自己手握权力时,观念却悄然发生改变,余治平在“小兄弟”、“小爱好”、“小意思”面前的纠结即是一例。这表明,廉洁自律不是一般性的要求,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呐喊,而应当与时俱进,更应当与特定的环境、岗位相适应,并使廉洁的信仰信念、价值守则和做人底线常驻内心,化为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