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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实现办案效果的最大化


发表时间:2012/05/07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纪委、监察局在充分发挥办案惩治职能的同时,注重以查促纠、以查促建,最大限度地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坚持“查改”结合,从案件分析中发现制度漏洞,及时整改纠正,延伸治本功能

在查办案件中不仅要惩处违纪违法个人,更重要的是通过案件的查处,对案发原因、特点和规律进行深入调研,分析研究改革机制体制,注重源头治理。2010年,桂林市纪委、监察局查处了全州县光明社区郑某等人骗取低保金案、秀峰区阳某侵占集体款违纪案和谢某私分低保金等涉及民生的腐败案。针对案件发生情况,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桂林市监察局建议市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度,明确了村委会、民政部门在办理城乡低保工作中的职责,规范了低保审批管理的程序和时限,并对违纪者进行责任追究,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

针对部分案件暴露出来的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出让、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领域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桂林市纪委、监察局协助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了《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工程建设与廉政建设“双合同”一系列廉政制度,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坚持“查建”结合,从案件总结中查找体制机制问题,拓宽源头治腐领域,巩固治本成果

桂林市纪委、监察局在查办案件中,注重分析掌握违法违纪行为产生发展的规律,及时查找体制机制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坚持查办案件与专项治理相结合。近年来,桂林市纪检监察机关先后查办了一批各个领域和行业的典型案件。荔浦县查处了教育系统11名中学校长侵害学生利益的系列违纪违法案,平乐县查处了某村原党支部书记李某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扶贫款案,阳朔县查处了某粮库三名主要领导骗取粮食直补款等案件。结合查办案件工作,桂林市纪委、监察局协调劳动保障、民政、教育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全市涉及民生领域等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2006年以来,全市共立案查处发生在教育、社保、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的案件176件。

二是坚持查办案件与完善制度相结合。针对从部分案件暴露出来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等领域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桂林市纪委、监察局协助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园区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

三是坚持查办案件与强化管理相结合。2010年,秀峰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该区民政局副局长廖某违法建房案,为国家和集体避免经济损失260多万元。案件查结后,秀峰区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向区政府提出了整理房产档案、加大《土地法》宣传力度、出台农村拆迁房屋合理补偿等建议,做到查处一个案件,发现一些漏洞,建立一批制度。 (作者 唐勇 单位:广西桂林市纪委、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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