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举报制度,接受群众举报,是清除腐败、廉政建设一项重要措施。在多年的纪检监察信访接待工作中,我认为要搞好来访接待,不使问题激化,必须做到四忌四宜:
一忌冷淡、马虎。有的接待人员脸难看、话难听、态度冷淡、语言生硬,对举报人不尊重、不热情、不礼貌,致使举报人反感。接待时精力不集中,记录不认真,尤其是当举报人谈到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内容时,只是草草记记,敷衍了事,即打发举报人动身。然后,将举报的记录材料转给有关单位。
二忌怀疑、搪塞。对举报人不信任,有的接待人员,除了询问有关内容以外,还查问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关系,甚至站到被举报人的立场讲话,和举报人对立,使举报人心有疑虑,丧失信心。搪塞实质上是欺骗,是一种对人民不负责任的表现。从实际工作中看,这种搪塞有两种情况:一是故意搪塞,主要是碰到某些比较棘手的人和事。为了暂时平息事态,想办法将举报人骗走;二是在接待时,随意表态、许愿、讲过头话,如“我们一定查个水落石出”,“我们绝对负责到底”等。当问题得不到兑现时,举报人有意见,甚至纠缠不休。
三忌急躁、推诿、拖拉。接待时不耐心,还未听完举报人所反映的全部问题,即提出这个、那个反问,尤其是对举报人的多次举报有厌烦情绪。有时甚至不听、不记。推诿有两种情况,一是管辖问题。有的举报内容涉及到两个以上管辖单位,为投机倒把和贪污案件,前者属公安机关管辖,后者属检察机关管辖。这就产生互相踢皮球,公安推给检察,检察推给公安或工商部门。二是级别问题。如“我们只受理县、处级干部”“我们只受理、乡科级干部”,或向上推,或向下卸。接待举报处理要及时、迅速。有的举报时间性很强,若稍有疏忽或迟缓,就有丧失或贻误战机的可能。
四忌泄密、乱转。泄密是举报人担心害怕的事情,不仅可能导致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而且可能促使被举报人采取对策、毁灭证据。接待时要注意两点:一是单个接待,以缩小知情面;二是接待记录不能随意乱放。群众的举报比较复杂,有违纪的、有违法的、也有犯罪的。有的一举多头,即涉及到几个管辖部门。
一宜热情有礼,语言柔和,用心接待,使举报人感到接待人员具有亲和力,能与接访人心贴心交流。
二宜态度诚恳,用心倾听举报人讲述反映问题,认真负责地记录反映问题,及时上传领导,按时交有关单位办理。
三宜要耐心细心接待举报人,尤其对多次上访人员要不急不躁,心平气和与其交谈,是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人认真办理,是其它部门的及时迅速转办。因此,在接待时一定要掌握举报的内容和情况缓急程度,力争主动,即使是正常也不宜久拖。
四宜严格保密程序。尤其对署名举报人,更要注意保密性,缩小知情面,且接访记录不能乱放,使其失去保密性。在转送举报材料时,要力求准确。不要把“秦香莲”的状纸转给“陈世美”办理,不要把本应由自己办理的推给别人,不要把犯罪材料转给党纪或政纪部门办理。 (白水纪委 马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