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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公车私用“天眼”比“人眼”强吗?


发表时间:2011/05/26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毛建国

据统计,广州市区两级约有公车1万辆。有消息称,为了防止这些公车私用,广州将在今年8月底前给公车全部安装GPS,广州市纪委副书记严翠芳表示,所需1658.89万元费用,不用从财政另外支出,而是从各级部门用车费用中划拨出来。(5月25日《新快报》)

禁止公车私用早已经是社会共识,但鉴于眼下公车私用的泛滥,我们不惮以最大的善意,支持一切在禁止公车私用上的努力。

GPS对于遏制公车私用的效果,完全可以想象。正如严翠芳所介绍,GPS系统会详细记录车辆行驶的轨道路线,“是公事还是私事,一下子就看出来了,系统还是有震慑作用的”,“一旦发现有私用现象,就能立即让车停火。”根据严翠芳提供的数据,广州黄埔区的试点后,私用现象基本没有,公车费用下降了24%。效果果能如此, 1000多万的GPS安装费用当属于可接受成本。何况这1000多万的资金,还是从各级部门用车费用中划拨出来,不额外增加财政负担。

GPS监督如同“天眼”,承认其有用的同时,还应该看到,对于公车私用的监督还有着全民监督,即“人眼”监督。从表面上看,公车始终处在“天眼”之下,似乎“天眼”监督性更强。但要看到,“天眼”只是一种内部的监督。从过去的经验来看,公车私用的监督存在问题,问责更有问题。不难发现,目前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公务车管理措施和办法已经非常完善了,之所以公车“私奔”一直存在,与单纯体内监督不无关系。对于监督者来说,或者囿于体制内的共同身份,或者本身也公车私用的共同趋向,如果不是公车私用撞到枪口上,很少会对公车私用者“挥泪斩马谡”。

“天眼”所短,正是“人眼”所长。民众对于公车私用有着天然的抵制,对于监督公车私用也有着近乎本能的热情。特别是这些年来随着公民意识的增长,出现了“专拍哥”这样的正义之士,“人眼”的体外监督特性,决定了它不仅仅是“天眼”的补充,更发挥着“天眼”无法替代的作用。倘能尊重并发挥“人眼”的监督,有没有“天眼”并不要紧,“人眼”足能把公车私车曝之于众。比如说,娱乐场所,小区公园,一场“随手拍”足以将“私奔”的公车揪出来。若能把装“天眼”的钱拿出来,鼓励调动“人眼”的积极性,那么“人眼”监督效用就会最大地发挥出来。

“天眼”有用,但“天眼”并不比“人眼”更有用。把大量的资金花在“天眼”上,倒不如拿出部分设立奖励基金,鼓励全民监督,让“人眼”监督效用最大化。退一步讲,即使没有物质奖励,哪怕来点精神奖励,甚至就是被动性的“逢举必查”,那也会调动起“人眼”监督的热情,让公车私用“小人常戚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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