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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直纪委实施垂直管理


发表时间:2011/06/23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又值党委换届,又值矛盾突出,又值深入监督。为保证换届工作扎实有序进行,就必须突出基层纪委的作用,按照“五个禁止十七个不准”的要求,全力保障换届风清气正。

不可否认的是,由于形势的发展变化和各项改革的深入实施,县直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现状与当前反腐倡廉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相比还存在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存在如下七个问题:

问题一:关系不够顺畅。在现行的领导体制下,县直纪委形同单位的一个内设机构,不能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在人事任免、办公经费、福利待遇等一系列问题上,全部依赖本单位,存在着依附关系。加之县直纪检监察机构的工资、福利、办公经费等由单位负责,单位对纪委的权益有一定的掌控权和话语权,从而影响了整体工作。

问题二:职责不够清晰。目前,县直纪委设纪委书记1职,所谓配备的纪委委员全部为兼职。绝大多数纪委书记在单位还分管常务等工作,甚至有的在班子中还分管业务工作,纪检监察机构陷入单位具体的日常工作,从事纪检监察本职工作的精力得不到保障。同时因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以致有些工作开展起来难度大、困难多、关系也不是十分顺畅,实际工作效果与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问题三:监督不够有力。纪委书记在班子中是单位的副职,按照现行的领导体制,其级别为副科,监督单位的一把手(正科)或其他班子成员(正副科),下级监督上级,同级监督同级,要承受巨大的工作压力。同时,提拔要靠单位一把手推荐,考核或民意测评要靠单位干部职工划票,这种现实状况使基层纪检监察机构难以独立地行使职权,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不敢监督、不能监督、不愿监督的现象。

问题四:业务不够精通。当前反腐倡廉的任务越来越艰巨,违纪的手法和形式越来越诡秘,呈现出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趋势,反调查能力在不断增强。而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同一部门、同一岗位、同一领域工作,缺乏统一的、专门的业务指导,加之上一级培训条件和培训水平有限,难免产生知识结构单一、办案手段传统、执纪能力相对落后的不足。

问题五:队伍不够精干。通过调查发现,当前县直纪委书记大多年龄偏大,面临着切身利益的困扰。从知识结构上看,虽然大多是法律、经管专业,但大部分都没有经过系统的培训。面对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还有差距。部分同志在工作中仍然照搬老一套,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不愿积极主动创新方法,难以适应新的要求。

问题六:作风不够硬朗。有些同志冲不破“人情网”,顶不住“说情风”,碰不得“硬对手”。由于长期与违纪人员工作生活在同一个地方,因此碍于情面,顾虑重重,致使查案不深入,执纪不到位;在办案过程中,当遇到某些领导干部为违纪人员求情,甚至利用职权施加压力的情况时,有的容易放弃原则,屈从让步;加之基层纪检干部的人事关系、工资待遇以及政治前途都与所在系统部门存在着紧密联系,因此对于某些“特权”违纪人员,缺乏斗争精神,为自己留“后路”。

问题七:思想不够稳定。在工作方面,有的直属机关纪检组干部常常费力不讨好,因履行监督职能而得罪人;在待遇方面,有的直属机关纪检组干部经济待遇不高,与其他经济部门干部相比,奖金、福利、补贴差距较大;在生活方面,直属机关纪检组干部往往是别人能去的地方自己不能去,别人能拿的东西自己不能拿,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纪检组干部的心理落差,导致一部分干部思想不稳定,不能安于本职工作。

正视现实情况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就必须对县直纪检监察机构实施改革,实行统一管理,这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大局,关系到事业兴衰成败的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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