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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观视域下的公民文化与廉政文化


发表时间:2009/11/30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摘 要]科学发展观视域下的廉政文化建设以公民文化为内核,而公民文化则是廉政文化题中应有之义。公民文化更多强调是的公民的权利,关注的是对官员的约束;廉政文化更多强调的是官员的自律,关注的是公民的评价。创新或置换以传统文化为涵的廉政文化,必须以公民文化为基石,以政治发展和社会建设为动力和抓手。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公民文化;廉政文化;异同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廉政文化建设进程,不仅要弘扬中华民族光辉灿烂的优秀文化,还要以兼容并蓄的博大胸怀学习和汲取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培育廉洁、民主、科学的公民文化。科学发展观视域下的廉政文化建设以公民文化为基石,而公民文化则是廉政文化题中应有之义。只有科学地把握公民文化与廉政文化的关系,才能真正地将具有中国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程推向深入。

一、以人为本、以民为先是科学发展观与廉政建设的共同价值

中国共产党人始终把发展放在重要的位置,但发展快与慢,变化进与退,与我们党对发展观的把握和认识有着十分重要的关系。新中国建国六十年以来,有过各种各样的发展观。如“多快好省”的发展观,“一大二公”的发展观,“抓革命、促生产”的发展观,“白毛黑猫”的发展观,“敢闯敢冒”的发展观,“两手抓两手硬”的发展观,“又快又好”的发展观。科学发展观就是在总结我们党在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正确理论。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在于: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这是一种内涵丰富、含义深刻的体现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现代发展观。这里既包括经济发展要求,也涵盖了对政治发展、文化发展、社会发展以及人的全面发展的期待。科学发展观与廉政建设存在十分密切的关联,有着以人为本、以民为先的共同价值。第一,领导干部的廉政水平关系到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成败。公民有权力有责任对领导干部的廉政状况进行监督,同腐败现象进行斗争。因为一切权利归人民所有,任何人都不允许以公共权力来谋取私利。

第二,公民参与是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要条件。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关系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伟大工程。没有广大人民的参与,就会主体缺失,不可能去完成这一庞大而复杂的工程。因为,公民作为社会的主人有权力、有责任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过程。仅此表明,科学发展观、廉政建设的共同价值是以人为本、以民为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包括着对公民文化和廉政文化的建设要求。从文化层面上看,廉政文化与公民文化联系密切。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创造了历史,这是社会主义公民文化的根本价值。这一根本价值,也是官员从政必须信奉的一种廉政文化的价值。中国古代廉政文化源远流长,但缺少公民文化支撑。民是草民,官则的衣食父母。如果缺少公民文化的基础,廉政文化是立不住的,清官在中国自古以来就是稀有物品。而在公民文化之下,清官则应是一种常态。

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在廉政文化建设过程中,主要在三个层面:

第一,廉政文化建设要体现以人为本。一是切实维护公民的利益,廉政文化的建设者和承载者是全体公民。二是要注重把握人们不同阶段的思想状况,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三是教育对象要区分不同层次,科学设置教育内容。四是要注重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这是廉政文化的重要功能之一。

第二,廉政文化建设要体现全面性。在工作层面,把廉政文化建设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各个角落,使廉洁理念在人们的工作生活中得到充分渗透。廉政文化进入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和农村等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关于全面发展的要求。在传播层面,廉政文化要体现公民性和普适性,充分利用一切文化形式。在注重利用传统廉政文化资源的同时,吸纳西方社会的公民文化的优秀成果;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导向性强、覆盖面大、传播速度快的优势,大力传播廉政文化;通过广泛调动群众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在基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活动,以增强廉政文化的全面和全方位的渗透力。

第三,廉政文化建设要体现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廉政文化建设离不开强大的公民社会和成熟的公民文化环境。无法想象在一个民主缺乏、政治冷漠、权利意识和自主意识缺失的社会生态中,能够对公共权力形成有效的规范和制约、预防和遏制腐败。有效反腐就必须努力培育现代公民文化,从政治意义上说,公民就是有资格参与公共政治的人,公民文化就是建立在公民意识基础上的一种政治文化,一般认为公民应具备的基本意识或素质有:权力意识、责任意识、民主意识、法治意识,并且由此引发出参政意识、议政意识、督政意识、公德意识。

显而易见,只有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以公民文化为基础,才能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推进廉政建设发展。

二、科学发展观视域下的公民文化与廉政文化差异

公民文化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和民主政治文化相联系的一种文化形态,是人们权利义务关系中的民主自觉意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公民社会的培育和发展,个人以公民身份自主地参与社会生活,并逐渐成为社会生活的主体。在西方人的理念中,不论是城邦国家还是在近代共和国,都是公民自由同意建立的公民联合体、共同体。热爱自由、追求自由是西方公民政治心理、政治价值观的集中体现,它是西方公民文化的核心政治生活理念。自由、平等、法治、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民主等都是公民文化的重要内容。

1962年,阿尔蒙德和西德尼?维巴合著了《公民文化——五国的政治态度和民主》,作者将政治文化分为三种基本类型——地域型(或村民)政治文化、依附型(或臣民)政治文化和参与型(或公民)政治文化。在这里,公民文化被定义为参与型复合政治文化。当公民参与成为社会常态时,就形成了对高效政府工作的最好支持,也是最好的监督,从而有效地防止腐败的滋生。科学发展观不仅总结了中国发展的经验和教训,肯定也吸收了人类共有政治文明成果,诸如,民本、公平、平等的政治价值。

中国传统的廉政文化注重的是自律、自我修炼。廉政文化是关于为政者为政清廉的文化,中心思想是讲:“为政者廉以洁己”、“为政者慈以爱民”、“为政之要惟在得人”,从洁己、爱民、任贤等三个方面构建廉政文化思想体系。在中国古代,清廉是对为官为吏者的基本道德要求,即不取不义之财,不贪不义之利。

公民文化的主体是公民,阿尔蒙德把屈从或只是被动地不屈从政府机构法令和规章的人们定义为“臣民”,把那些准备对掌握政府决策的人施加影响的人们定义为“参与者”(公民)。与臣民文化相比较,公民文化更强调公民广泛的政治参与、公民的政治责任感、公民的能力和公民的主体性地位等。公民文化的特质在于,一是公民具有较强的政治参与意识;二是公民具有较强的政治认同感和效能感;三是公民政治活动的频率较高。公民文化强调政治输入程序里的个体参与,是对高效政府工作的最好支持,也是最好的监督。建设廉政文化的最重要的是培育“公民文化”。在中国近代历史上,众多仁人志士为培养国人的公民意识进行了尝试,梁启超最先提出了培养“新的公民”的主张,得到了陈独秀、李大钊、毛泽东等人的积极回应。

必须要指出的是,中国古代的民本思想核心内容是为民作主,并不是让民众当家作主,是“得民”以达到“治民”。“民”在民本思想的倡导和实践中总是处于被动受惠的一方,没有规定人民的政治权利,不包含对公民个体价值的承认和权利的尊重。实事求是地说,中国历代帝王强调道之以德、为政以德,修身养性,从而形成了“自律本位的政治亚文化”。但鉴于道德自律的有限性及其推广的难度,历代封建帝王都通过设立专门的机构来实现对文武百官的监督与监察,而不是通过社会监督和约束来弥补自律的缺陷。在今天的社会转型过程中,我国社会监督乏力的原因之一并不在于廉政文化的自律成份,而在于我国还没有生成具有公民文化内核的廉政文化。

概而言之,公民文化与廉政文化区别的主要表现在:公民文化更多强调是的公民的权利,而廉政文化更多强调的是官员的自律;公民文化更多关注的是对官员的约束,廉政文化更多的关注的是公民的评价。当下中国在建设和弘扬廉政文化过程中,公民必须不断清除臣民理念,树立公民意识,发扬公民精神,并以此来指导政治行为,奠定现代廉政文化科学内核和坚实基础。

三、以公民文化为内核的廉政文化建设的路径选择

创新或置换以传统文化为内核的廉政文化,建设以公民文化为基石的现代廉政文化是一个艰难而长期的过程,需要以政治发展和社会建设为动力和抓手。

1.以公民文化为内涵,夯实现代廉政文化建设的基础

公民文化的培育在一定意义上就是推进政治现代化的民主价值内化过程。公民文化特别强调参与,要求公民积极、主动地关心、了解和参与政治,对政治运行过程施加影响,公民以强烈的主体意识、公民价值来规范和引导人们的民主政治实践,促使公民意识转化为伟大的民主实践

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注入廉政文化的现代元素。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民主政治实践的推进必将会促成公民意识自发的形成。我们要立足于政治参与的发展要求来审视我国当前的政治文化,把公民文化的塑造、公民精神的培养作为政治文化转型的重要内容和目标。从总体上说“公民意识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它包括主体意识和公共意识两个主要方面,是公民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辩证统一。”在客观上没有民主法制意识传统的中国社会,公民政治文化的培育更显重要。为此,一是确立公民的政治主体意识。二是强化公民的政治参与意识。三是树立公民的政治监督意识。四是催生公民的法制意识。领导干部基于根本利益的一致与一般公民有比较相同的政治取向,注重从全局看待政治体系,对政策反馈、政治发展尤其政治稳定给予较多的注意。增强领导干部公民文化的滋养,对于其良好的从政道德、精神境界、自律意识的养成,自觉地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经受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和长期执政的考验具有积极的作用。

2.以政治发展为动力,推进现代廉政文化建设的进程

我国政治体制改革还有进一步推进的空间。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逐步理顺党政关系,进一步明晰党和国家公共权力的职能;加强民主制度建设,通过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以带动人民民主;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决策民主与责任追究制度。推动政治体制改革,拓宽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渠道,强化社会权力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调整过于集中权力结构,将政府职能真正转变到公共服务上来。在公职人员中真正确立起“一切权力来源人民、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政理念,为建立具有现代宪政体制的权力监督体制提供更多的政治文化支持和政治权力的支撑。

民主是指人民对政治权力的一种分享,是承认公民有平等、自由、尊严等不可剥夺的权利。在公民中树立起对公职人员敢于监督、积极监督的意识与依法维权的意识,从而形成对权力的有效监督,达到防止腐败滋生和蔓延的目的。在由传统社会走向现代社会的进程中,公民要不断地强化公民意识,张扬公民精神,并以此来影响和规范人们的政治行为,从而夯实现代廉政文化建设的基础。

3.以社会组织为抓手,壮大现代廉政文化建设的力量

当下中国的社会组织建设中,非政府组织建设是一个薄弱环节。非政府组织代表着公民广泛的各类利益,其作用可以表现为提供社会服务,倡导改善环境或生活和工作条件,社会变革和社会发展起到某种催化和组织作用。实践证明,非政府组织在社会各个层面上的参与和渗透,对我国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带来了多方面的积极影响。从政治层面和社会层面而言,非政府组织已成为沟通政府与社会、企业与社会的桥梁和纽带,体现着一定的社会成员的利益和要求,通过参政、群体利益表达,推动着我国政治体制的完善和民主化的进程。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离不开一个力量强大、信息充分、组织良好的社会监督体系的支撑。非政府组织的健康发展能够有序引导广大公民关注政府活动,积极参与公共行政,加入监督和控制腐败的行列;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能够对遏止腐败势头起到重要作用。社会自主程度的提高,有利于形成社会组织和公民对国家公共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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