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 > 业务之窗 > 理论研讨 > 正文

要无“索礼”,当刹“乔迁”


发表时间:2009/06/18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杨 越 湖南省道县蚣坝镇党委书记在镇办公新址搬迁庆典"动员会"上,要求村干部们"支持"镇里的工作。镇上举行"乔迁庆典"时,全镇37个建制村无一例外都到场贺喜,并送上了2000元至1万元不等的礼金,共收受礼金20多万元,在全镇上下造成了极坏影响。事件发生后,县委、县政府责令该镇相关人员退还索取的礼金并作出深刻检讨。市、县纪委工作组随后进驻该镇,全面调查事件经过,督促清退了全部礼金。(据《 人民日报 》2009年3月26日)

至此,蚣坝镇的错误做法得以及时纠正,这起"乔迁索礼"事件似乎已经尘埃落定。但是,这种赤裸裸索要礼金的行为给党和政府形象带来的损害无法弥补,人们由此引起的思考并未偃旗息鼓。镇政府举行"乔迁庆典"有无必要?为什么有的地方、有的领导干部总喜欢搞"乔迁"一类的庆典活动?镇上向村上索要礼金,村里送礼的钱又从何而来?蚣坝镇的行为被制止,其它地方还会不会发生"乔迁索礼"或类似的问题?

从表面现象来看,蚣坝镇"乔迁索礼"事件中,"索礼"行为大错特错,镇上岂不是顶风违规,搞变相的硬性摊派,加重基层负担?而对于"乔迁",也许有人认为镇上盖起了办公新址,毕竟在该镇的历史上是一件大事,对于现任镇上领导来说是一大功绩,举行典礼庆贺一下无可厚非,甚至完全合理。但是,稍微想深一些,我们便会明白:"乔迁"是"索礼"祸害之源,且更容易成为一种歪风而滋长蔓延。

我们的各级党委和政府本来就是应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为改善工作条件盖办公新址或为公共服务需要建设基础设施,都是份内之事。其次,用公家钱办公家事,公事公办,我们共产党历来就不兴庆典祝寿这一类吹吹拍拍的庸俗之事。再次,建成一个工程,是哪个领导在位时搞的,哪个领导出了力、流了汗,老百姓心里都有一本账,历史和人民都会记住的。因此,我们完全无需举办一个什么有声势的庆典活动让别人称颂一番、把自己炫耀一番。

那些热衷于搞庆典的人,他们正是为了把自己的功绩展示给别人看。办成一件事、建设一个什么工程,就要借机大作文章,大张旗鼓地搞一个轰轰烈烈的庆祝活动,让普通群众看到自己是在办实事。更重要的,这种庆祝活动必然要邀请上级和有关主管部门的领导"出席指导",算是一种"别开生面"的汇报,让上级领导加深对自己的印象。很显然,"乔迁"一类的庆典活动,只会助长只图虚名、不尚实干的恶劣之风,极不利于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工作观、事业观和政绩观。

按照我们中国的民俗举办庆典活动,通常还要告知邻近的单位、同行、同僚等,互相贺喜纳礼。由于要礼尚往来,今天你给我纳礼、给我捧场,明天我就给你纳礼、给你捧场。至于捧场所需的费用,由于是"公务活动",自然用公款。既然是慷国家之慨,你好我好大家好,何乐而不为呢?这样,各类庆典活动就很容易流行起来,出现与我们共产党人倡导的清风正气背道而驰的歪风邪气。

蚣坝镇党委书记在镇办公新址搬迁庆典"动员会"上对村干部们说:"如果你们不支持镇里的工作,那镇上就很难支持你们的工作。"这是典型的借乔迁以权压人,让下面出钱。其实,凡"乔迁"一类的庆典活动,即使上面不说什么,下属单位一般情况下都会自觉地对上面用公款表示支持的。但钱从哪里来,这就很难说。有些基层单位就很有可能去搞摊派、搞集资,把上面压下来的经济负担转嫁到群众头上。

通过"乔迁索礼"得来的钱怎么用,也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有人会认为,这部分资金是"筹上来"的,是邻近的单位、同行、同僚等纳礼收入,不在政府财政预算之内,似乎也不属于我们通常所说的捐赠收入,无需监督机关的监督。这样,搞"乔迁索礼"的单位就可以随意支出这笔钱,放开胆子搞大吃大喝、请客送礼、请明星演出等铺张浪费活动。如果管得不好,还有可能发生贪污、集体私分等严重的违纪违法问题。

目前,为应对尚未见底的世界金融危机,我们正在加紧实施刺激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4万亿投资计划,各地成千上万的建设工程将相继开工、竣工、落成,而且这些工程对今后的经济发展都有重大影响,按理说都有重要的纪念意义。如果都要搞一下庆典,耗费的资财将绝不是一个小数目,引起"索礼"或其它会带来严重后果的问题将应接不暇,造成的恶劣影响也将难以估量。各地与其搞这种有害无益的无聊之事,倒不如把一切可用的资金花在改善民生、扩大就业等方面,为共克时艰、共度难关做出贡献。

我们清楚地记得,2006年5月20日,标志着举世闻名的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完工的三峡大坝全线建成,有关部门和建设者们随即在坝顶仅用8分钟时间,以插挂红旗、燃放鞭炮的形式举行了庆祝。我们应该大力提倡这种简朴的仪式,并且逐步成为一种时尚。而对于由政府投资建设的任何工程和设施,我们不妨来个"一刀切":一律不准搞开工、竣工、乔迁等庆典活动;违者,不管是决策者、审批者、同意者、默许者还是不及时查处者,一律依纪依法予以惩处!

(中共陕西省宝鸡市麟游县纪委 杨 越)

潼关县纪委  陕ICP备12011710号

地址:潼关县中心街中共潼关县纪委       邮编:714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