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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性监督"吹来一股反腐新风


发表时间:2009/03/09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2008年7月,江苏省泗洪县纪委公开招募了68名"特别监督员",让他们对党员干部8小时工作之外进行隐性监督,随时向纪委举报。自该方法推出至今,争议之声从未断过。( 2009年3月5日 新京报)

近年来,各地大小领导"暗访"的举措并不乏见,但聘请民间"特别监督员"还尚属首次。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隐性监督"就是对权力的一种监督,实践证明,通过此举确实有效地治理了不少"机关病",不少官员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如履薄冰"就是隐性监督成果的体现。党和政府一直强调执政为民,强调群众利益无小事,要求各级领导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要求是明确而又严格的,但少数公职人员工作作风浮躁,人浮于事,贪污受贿,不仅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也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这些行为严重背离了执政为民的要求,公开监督又不能有效地发现这些问题,所以通过"隐性监督"未尝不可。

"隐性监督"这种方式,有人认为违反法治原则,笔者认为它恰恰是法治的体现,是对人民负责的表现。因为有些问题通过明查非常难以发现,百姓虽有所耳闻,但苦于无凭无据,无法了解真实情况,领导虽可以通过正常的渠道监督下属机关工作,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公开监督有时又会流于形式。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隐性监督"作为一种纪检机关的辅助方式,对于了解事实真相,发现问题,很有成效,所以,在我们各级各类的调研工作中,完全可使用这一行之有效的方法进行有效监督,通过监督员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监督,对部分官员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如行贿受贿、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赌博、大操大办等,进行举报,有利于扼住官员贪腐之风,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执政为民就是要真正"对人民负责、让人民满意、受人民监督",近几年来,因为监管不力而导致的重大责任事故并不在少数,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望,令人十分痛心。因此,我们想事情、做工作,想得对不对,做得好不好,就要以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为根本的衡量尺度。"隐性监督"得到了群众的拥护,而且实践证明,这种方法也的确是加强对公务员队伍的监督,治理"贪腐病"一剂良方。

愿"隐性监督"这种有效的举措能够真正唤醒我们有些基层官员的责任心,常思为官之责,常想群众之想,真正做到执政为民,也就不用再担心背后有没有一双眼睛盯着自己了。

(责任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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