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链条 清除盲点 夯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海林市行政村设立纪律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海林市为积极探索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途径,从创新机制、找准载体入手,延伸监督链条,消除“盲点”地带,通过试点引路、稳步推开的方式,于2008年6月,选择10个行政村开展了设立纪律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为进一步推广此项工作积累了经验。
一、问题的提出
村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作风如何,直接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严重影响着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海林市农村基层党组织是有战斗力的,广大农村基层干部是积极向上、廉政勤奋的,为确保农业丰收、农村稳定和农民增收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有少数农村基层组织和干部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同程度地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是少数村级组织仍然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难以担负起带领干部群众做好新时期农村工作的政治责任;少数农村“两委”班子相互间搞内耗,工作形不成合力,各项工作难以展开。二是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识不强,工作力度不够大,群众反映强烈。近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收受的信访件中农村信访案件约占信访总数的42%,主要反映个别村委会干部存在贪污受贿、侵占集体财产、挪用集体资金,山林、山地权属不清纠纷不断,建设工程或山林承包、土地出让等重要事项没有经过村民大会讨论同意等。三是一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为政不廉、以权谋私问题比较突出。有些农村基层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浮而不实;缺乏公仆意识,不是用手中权力为农民群众办事,而是为自己或少数人谋私利,少数干部甚至违法乱纪,致使干群关系紧张。农村基层已成为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又一个频发区。四是在村务公开工作监督不到位、力度不够和财务管理方面的审批制度不健全,财务开支随意性大,还有个别村只公开一些无关紧要的内容,而对群众意见大的热点问题遮遮掩掩,避重就轻,应付了事,造成多次重复上访。上述问题发生的最主要原因是缺乏对村级党组织和村干部的有效监督,而将纪检监督延伸到村级是新形势下预防和解决这些问题的必然选择。为此,我们积极探索解决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途径,紧扣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机制,选准载体,在全市开展了在行政村设立纪律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有效地筑起村级党组织和村干部反腐倡廉的“防火墙”。
二、可行的探索
如何有效地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把党对农村干部的要求更为直接系统地体现出来,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重点在机制和载体上进行了有益探索。一是统一机构设置。各试点村挂牌设立纪律监督委员会(简称纪监委),统一名称为“海林市XX乡(镇)XX村纪律监督委员会”。村纪监委为常设机构,实行以市纪委派驻乡镇纪检工作室业务指导为主,所在乡(镇)党委领导的双重管理的工作格局。各试点村纪监委设委员3人。其中主任1人,原则上由现任村党组织纪检委员兼任。如另配他人兼任,由试点村党组织与所在驻乡镇纪检工作室协商后确定,但必须是村党支部成员,现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不得兼任;委员2人,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推选出政治素质高、群众基础好、具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的村民代表担任,其中至少要有1人熟悉财会工作,以便于发挥财务监督作用。纪监委员产生后,报送乡镇党委审核把关,以党委文件形式任命。试点期间村纪监委所需办公经费和纪监委人员报酬由乡镇政府解决,年终考核后一次性发放。主任报酬为1000元/年,委员报酬为700元/年。村纪监委原则上每月由主任召集一次例会,研究部署工作任务。每季度安排一次村级开支集体审核活动。二是规范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规定了行政村纪律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能、工作流程,行政村纪监委主任岗位职责、委员工作标准。规定村纪监委按党章规定的任务和职责进行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认真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决议的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协助党组织加强党风建设,尤其要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要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利的监督。此外,还要重点抓好深入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加强基层信访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加强村级党风廉政制度建设。三是确定工作目标。确定了村纪监委工作目标:党员和村干部明确法纪、党纪规范,村级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得到明显加强;村干部严格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明显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作风,坚持做到公道正派、勤政为民、廉洁自律、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明显增强;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得到认真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得到坚决防治,群众的民主权利得到切实维护,党群干群关系日益密切。四是加强业务指导。由市纪委各室结合工作实际,具体指导试点村纪监委围绕“一个中心”,全面行使“两种职能”,正确处理“三个关系”,认真做好“四篇文章”,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即围绕“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这一中心大局开展工作。行使党员管理和纪律监督两项职能。正确处理参与与监督、指导与协调、稳定和发展的关系。围绕构建和谐农村,认真做好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营造廉荣贪耻社会氛围,依纪依法引导群众开展信访举报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民主建设、规范有序推进村务公开,强化监督职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四篇文章”。
三、有益的启示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如何加强和完善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体系,是当前必须破解的一大课题。为此,我们把设立行政村纪监委工作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来落实,加强对村“两委”干部的监督,维护群众利益,扎实推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这项工作的开展,给我们许多有益的启示:
——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长治久安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在于加强党的领导,而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村干部的作风更是事关重大。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设立村纪监委,通过加强监督,能有效地增强村干部履行职责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意识,从社会监督和自我约束的双层角度更好地预防村干部的腐败,规范他们廉洁从政的行为,促进班子之间的团结,全面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有利于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有利于密切党同群众的血肉联系。各试点村纪监委履行“代言”职能,分别印制宣传单分发到户,使群众及时了解其工作职能、组织机构和举报电话。坚持每月一次的群众座谈会制度,及时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把收集到的各种信息及时与村党组织、村委会沟通,督促村“两委”及时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试点工作开展以来,10个村纪监委共收集群众意见、建议36条,化解矛盾纠纷19起,解决问题12件。有的村纪监委还设立了公示栏,将各项工作及时向群众公布,使群众及时了解和监督村纪监委各项工作,在干部与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连心桥,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促进村干部作风的转变,减少办事拖拉、互相推诿的现象。
——有利于维护农村基层的和谐稳定。各村纪监委认真配合村“两委”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积极化解矛盾。北拉古村两位村民因承包地地界纠纷问题,多次找村干部没有得到很好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村纪监委得知后立即行使职责,与村干部和两户村民一同对两户村民的承包地进行了重新丈量,当场指出是一户村民多占地问题,使纠纷得到了很好解决。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村纪监委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共受理群众信访8件,引访1件,化解各种矛盾21起,使信访问题和群众矛盾及时化解在基层,遏制在萌芽状态,没有让派出所调解过一起案件,没有让政府调解过一件事,没有发生过一次上访事件。
——有利于增强村级干部的自律意识。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试点村纪监委共监督集体资产、资源发包6起,纠正发包程序不规范1起。清理不规范财务票据65张,制止不合理支出2.2万元。通过设立村纪监委,规范村级集体资产处置和财务费用管理,使村“两委”做出什么决定都有监督,有利于增强村干部的自律意识,使村干部时刻保持头脑清醒、行为清廉、办事清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