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调整实施的一项法律牵动不少以色列人的神经。经修正的《减少现金使用法》将合法使用现金及支票进行日常商业交易的上限由1.1万新谢克尔(1新谢克尔约合2元人民币)大幅降至6000新谢克尔。以色列税务局说,此举旨在打击有组织犯罪、洗钱和纳税违规行为。
以色列税务局在一份声明中说,这一金额限制适用于日常商业交易,支付对象包括个体经营者和自由职业者。此外,购买、租赁房产的现金支付上限也从5万新谢克尔调整至1.5万新谢克尔。税务局法务官员塔玛·布拉哈对媒体记者说,犯罪组织往往依赖现金交易,所以必须对此施加限制。
以色列《环球报》报道,《减少现金使用法》2019年1月实施以来,已有约1.25万个商业主体因违法而被处以总计50亿新谢克尔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