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通榆县乡镇农机站3名干部违规为他人办理农机大户相关手续,致使123.54万元的政府农机补贴被侵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这是吉林省对照群众纪律、毫不手软拍“苍蝇”的一例。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今年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对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要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全会公报指出:“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重点查处强占掠夺、吃拿卡要、贪污挪用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行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这一重大战略部署,顺应民心,符合民意,必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朝着弊绝风清、海晏河清的目标迈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对反腐败一直保持着高压态势,始终是“两手抓”,既抓那些大案要案,又抓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既让“老虎”无处躲,也让“苍蝇”无处飞。正所谓,“春江水暖鸭先知”。对于群众身边乱飞的“苍蝇”,人们反映尤为强烈、尤其痛恨。
近年来,各项惠民措施及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关乎国计民生的项目资金源源不断地流向民生领域、流向基层群众。个别基层干部冒天下之大不韪,屡屡利用手中权力、钻制度漏洞,贪赃枉法、疯狂敛财。一些落马的“小官巨腐”涉案金额巨大,有的甚至多达数亿元,影响极为恶劣。可以说,“苍蝇”虽小,却直接侵害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基础,成为党的心腹之患。正因此,打通正风肃纪的“最后一公里”,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就应当重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下大力气医治好百姓的切肤之痛。
狠拍“苍蝇”,必须挺纪在前。已经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门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进行了规定,条条都剑指“苍蝇”,句句都给执纪者以准绳。《条例》从克扣群众财物,到办事刁难群众,到社会保障有失公平,再到侵犯群众知情权等,规定得十分详细具体。纪检监察机关只要严格对照群众纪律,采取“进村入户、逐个排查”的方式,严格纠治惩戒那些“苍蝇”,就一定能让广大群众拥有获得感、提升满意度,从而把失去的人心找回来,把破坏的生态恢复好。
拍“苍蝇”,不仅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也是群众自己的事。“苍蝇”生活在群众身边,群众最清楚。广大群众要把党的群众纪律作为维护自身利益的有力武器,敢于监督、乐于监督,积极通过实名举报等方式,检举揭发身边的腐败行为,真正让“苍蝇”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中国纪检监察报 桑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