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载,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县原副县长蔡聪在其“朋友圈”内一向以“直爽”“守信”闻名,小到帮老板租地、购买物资,大到为房地产商销售100多套商品房给政府,但凡有好处,来者不拒。案发后,这个“一诺千金”的贪官因受贿268万多元、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163万多元,获刑15年。
以案反思,蔡聪的为官哲学尤其值得反思。在他看来,“做官就是做生意,帮人必须有回报”。他是这么想的,更是这么做的。从其受贿、滥用职权的事实来看,就是把手中的权力当成了交易的筹码,与商人做起了生意:我用权力给你铺路搭桥,你拿好处费作为回报,大家一起“发财”。这样的“生意经”,根本不是市场规则,而是畸形的人生观、价值观与权力观,把为官当成经商,把权力当成谋利的工具,必然走向贪腐的不归路。
从大量案例来看,念着“生意经”为官从政的还大有人在。除了像蔡聪这样亲自上阵收好处费的,也有让亲友当“白手套”借助权力效应经商获利的,还有买官卖官、内幕交易的,不一而足。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人生哲学不仅仅是贪官的“专利”,在一些党员干部中也很有市场。一些人总是拿自己与商人攀比,或艳羡别人的财富,或感慨自己的“怀才不遇”,发出“做官划不来”“当官没劲”“我要经商,也早发了”等怪论。蔡聪落马后,也感叹:如果我早早下海,在商海里搏杀,绝对是梧州房地产界的老大。
这些论调,看似很精明、会算计,其实从一开始就算错了。干部不是“经济人”,手中的权力是公器而不是私器,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沾不得一点私利。走上从政这条路,就必须公字当头,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如果既想着当官又想着发财,把当官作为发财的途径,只会逐渐陷入权钱交易的迷途,到头来身陷囹圄,竹篮打水一场空。
当年,时任宁德地委书记的习近平就告诫干部们:“不要看到经商发财而感到怅然若失……如果觉得当干部不合算,可以辞职去经商搞实业,但千万不要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还要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官商结合必然导致官僚主义。”今天,这番话依然很有现实针对性。作为党的干部、人民公仆,首先就要在思想上补足精神之钙,搞清楚孰轻孰重、孰先孰后,摈弃以权谋私等“生意经”,以廉洁为从政追求。当然,也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约束,从制度上封堵和清除权力与利益勾连的通道,倒逼干部干净用权、为民办事。(中国纪检监察报 鲁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