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外全文公布。仔细品读,新《条例》条理清晰,层次分明,更加贴近当前反腐工作实际。
做厘清。当你细细品读就会发现,贪污贿赂、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一些涉及违法的内容不见了,厘清了“党纪”与“国法”的边界。做到纪法分开,纪严于法,从而更好地聚焦主业,使纪委不再成为司法机关的“预审室”,体现了执纪与执法的无缝对接和有机衔接。
严要求。新《条例》贯彻了把纪律挺在前面,纪在法前,抓早抓小的理念,使防线前移,当好前哨。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使广大党员干部认识到严是爱,松是害,从而重自律,拘小节,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体宗旨。新《条例》中增加了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章节,充分尊重和保护群众利益,这就要求党员干部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改进作风,赢得人民群众信任和拥护。
这不仅使我们想起王岐山在福建调研时提出的把握好执纪监督的“四种形态”,不正是对新《条例》精神主旨的阐述和对《条例》执行的要求吗?(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网友:云彩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