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纪委日前通报6起破坏发展环境典型案件。其中,省工信委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处原副处长张伟天,利用负责企业申报国家清洁生产项目补贴资金审核工作之便,多次以帮助企业加快项目审核评审进度、及时向工信部报批为由,明码实价向3家企业索要项目获批资金额度15%的好处费,共计117.5万元。
党的十八大以后,在持续反腐的高压态势下,一个副处长竟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不仅在其负责项目里明码实价要好处费,而且在其不负责的项目中,对不给好处费的企业百股阻挠,处处设障,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严重影响。不得不说,黑龙江省纪委所通报的这一起案例,实在有些令人称奇。
怪事背后通常都藏着一些极平常的道理,再宏观的大政方针终究需要一些干部在操作层面执行。张伟天等看起来并不起眼的“小官”,虽然对国家大政方针的制定影响有限,却直接面对服务对象,掌管着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县官不如现管”,当这些一线政策执行人员面对诱惑把持不住自己,把本该履行的职责当成吃拿卡要的筹码时,最终会影响国家政策的实施,损害党和国家的公信力。
上述情状发生在十八大以后中央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强力反腐和国家大力简政放权、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新形势下。张伟天如此毫无顾忌、顶风违纪的行为更令人震惊。在某个企业不给好处费的项目中,处领导安排他人负责且已上报工信部,他竟擅自以本部门名义向工信部沟通不予受理,最终导致该企业没能获得国家扶持资金。其“权力任性”程度可见一斑。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应该跟进到哪里。从近期查处的众多“小鬼难缠”案例来看,这些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并非不清楚党纪国法的规定,当地也并非没有具体的制度要求,关键在于牛栏关猫,制度执行力约束力不够,再加上监管缺位,自然会有别有用心之人打起“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的如意算盘。这再次说明,离开了政策执行者对纪律和规矩的遵守与敬畏、离开了对权力行使过程的监督和提醒,咄咄怪事就会不断涌现。
防止“权力任性”,首先要加大查处力度,对“难缠小鬼”出重拳、下狠手,决不姑息,其次是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同时还要织密制度的笼子,通过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对公共服务各流程和环节的把关、监督,让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相信随着惩治和预防腐败机制的进一步完善,随着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的效力进一步显现,“基层官僚对自由裁量权的滥用”、“权力行使没有得到切实监督”等潜藏问题,定会早日得到解决。(中国纪检监察报 景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