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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重大决策“体检”须出“硬招”


发表时间:2015/11/14 08:11:33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根据广东省广州市近日公示的《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今后凡纳入广州市、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事项,原则上要每两年做一次决策后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施行、调整或者废止。

事实上,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权利意识的提升,民众对于政府重大决策的参与、监督欲望越来越强,这是国家民主进步的重要体现,也是一个法治国家越来越成熟的表现。以城市规划决策为例,众所周知,当下中国很多城市规划频繁修订,这与城镇化快速发展、土地财政和政府领导的变动有很大关系。但有的地方给老百姓留下的印象是“城市天天挖,道路天天堵”,而城市人口超饱和、建筑空间拥挤、绿化面积减少、城市抗灾能力差等“城市病”在有些地方却日益凸显,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治愈。

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作为政府重大决策的出台,不仅要有前瞻性,更要在出台之前充分进行调查研究,听取各层面民众的声音。近年来政府重大决策失误情况已经大幅下降,但仍然有部分政府重大决策失信于民。主要原因在于这几个方面:一方面政府作出重大决策时,缺乏前瞻性,地方经济发展、城市化进度的加快致使决策还在实施中就遭遇“滑铁卢”;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普遍存在的“急功近利”政绩观,使决策偏离了正常发展的规划轨道,造成大量财力、物力、人力浪费;再就是受长官意志左右,决策出台前缺乏科学性和透明度。

因此,为重大决策“体检”还须出“硬招”。一方面要制定重大决策出台前的详细卡控措施,从建章立制上降低失误率,确保决策过程做到阳光透明,做到听民、为民、利民;另一方面,要防止“一处驰则百处懈”,就必须增强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实施过程监督机制的可操作性,充分利用舆论监督,发挥媒体的作用,营造全民监督的良好氛围,避免政府“自说自话”、“自弹自唱”;再者,深化问责制度,强化问责机制,对于重大决策失误负有主要责任者,无论涉及什么岗位、什么人,都要一追到底。

总之,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关系着国计民生,更关系着政府的公信力,在出台前应做到广泛听证和有效听证,多方收集、听取民意,才能有效避免重大决策背离初衷,失信于民。(中国纪检监察报 谢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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