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云南省纪委监委牵头编印的《云南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汇编》正式完成。《汇编》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用制度、规定条款一一梳理,以清单方式列明“应为”和“禁为”事项,共列出正面清单10类168条、负面清单10类98条,从制度层面对相关内容进行细化,扎牢织密制度笼子。
以问题为导向,坚持务求实效。云南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对近年来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发现,一些共性问题、突出问题易发多发、屡禁不止,存在认识上的“模糊地带”。对此,省纪委监委从实践出发,盯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过程中最显著、最常见、最普遍的问题,对有关文件条款进行拆解、分类、组合,分列正负面两个清单。
正面清单确立“安全线”,负面清单亮明“警戒线”,严格按照现有制度规定进行梳理,详细罗列明令禁止事项,做到“应列尽列”,不把负面清单的制定当作突破政策界限的机会,不违背中央已经明确的界限规定。
此前,云南省纪委监委办公厅下发《推动建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面、负面清单实施方案》,由省纪委监委牵头,明确党风政风监督室专人负责,推动省委办公厅、省文明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资委、省外事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接待办等8个牵头部门、14个配合部门,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汇编工作。
各部门历时1年多,通过系统梳理84个现行有效文件,历经现有制度梳理收集,正面负面清单提取,书面征求意见建议,集中座谈会商,吸纳意见修改完善,面对面、一对一会商等环节,汇总形成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正负面两个清单,并汇编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