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北省天门市纪委监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农村财务监管领域问题专项调研监督,围绕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缴纳管理等廉政风险点跟进督查,进一步推动基层干部规范廉洁履职。这项工作的起因还要从近期查处的一起村干部挪用公款典型案例说起。
此前,天门市纪委监委收到该市多祥镇窑湾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欧某某有关问题的举报线索,多项反映涉及村民切身利益,市纪委监委随即安排人员进行核实。
“欧书记说帮我们办了养老保险,请您帮着问问,到时候可以领多少钱。”在进村走访过程中,一名被征地村民无意间的一句话,引起工作人员的注意。
“听村民说,村里帮被征地农民代收代缴养老保险,具体怎么办理呢?代收资金如何管理?”带着村民诉求,工作人员找到欧某某了解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由个人、集体、政府三方共同承担。我和另一名村干部分批次代收个人缴纳部分,再一起办理。一般是暂存到自己的私人账户,再按程序办理或退还村民。”突然听到提问,欧某某脸上一阵发白,支支吾吾地解释道,“过去村民偶尔也有先办理、后放弃的情况。”
谈话中,欧某某明显十分紧张。工作人员敏锐发觉后,寻机结束了谈话,继续查看保险办理明细,并将部分收据拍照留存。
得知工作人员的举动后,欧某某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再难掩饰,最终选择主动投案。
据欧某某交代,他在2013年至2018年间投资了多项经营活动。由于经营不善,资金压力越来越大,他将“黑手”伸向了经手的公款。
经查,2014年6月至2021年8月,欧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村266名被征地村民养老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共计215万余元,用于开展经营活动和个人开支,其中超过三个月未归还的金额为210万余元。最终,天门市纪委监委给予欧某某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挪用公款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今年3月16日,欧某某涉嫌挪用公款案在该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全市财政系统干部和多祥镇全体村党支部书记现场旁听。与此同时,市纪委监委在全市开展农村财务监管领域问题专项调研监督。截至目前,已收集问题45个,发现潜在风险17个,推动整改问题26个,提出意见建议55条。(通讯员 吴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