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劳模精神 弘扬劳动精神
—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和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纪检监察干部事迹简介
全国劳动模范
●冯 红(河北)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厂检修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安监处长、高级工程师
冯红,1973年4月出生,现任中央企业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厂检修分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兼安监处长,他还是一名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他凭借着孜孜以求的性格,勤勤恳恳做事,铸就出一条成才之路。先后荣获中央企业优秀技术能手、大唐国际劳动模范、张家口市劳动模范、河北省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工作中,冯红发挥自己的技术优势,精于钻研,主编的《300MW火电机组集控运行全能值班员实用培训教材》荣获大唐国际科技进步三等奖。同时,他代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参加了由国资委和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联合举办的中央企业火电机组集控运行值班员大赛,一举获得银奖。
在担任检修公司纪委书记期间,冯红深知,党员干部和职工队伍的廉政建设是公司依法合规经营的前提和保障。他从保护企业和干部的角度,认真做好效能监察工作。围绕对外检修外委项目、物资采购等招投标进行效能监察,确保公司经营和人员行为的合法合规。作为工会主席,他时刻把职工的冷暖放在心上。哪位职工生病了,无论工作多忙,他都要亲自去慰问。为了缓解职工的心理压力,他定期策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激发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在公司上下营造出风清气正、团结向上的和谐企业氛围。
●梁 玲(女)(辽宁)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葫芦岛市分行副行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梁玲,1974年10月出生,现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葫芦岛市分行副行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七年来,梁玲秉承“志存高远,不断超越”的企业精神,自觉锻造为民服务本领,践行“普惠金融”理念,成长为资产保全战线上的领军人物,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促进企业经营管理中做出了突出贡献。先后荣获辽宁省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等多项荣誉称号。
七年来,她放弃大多数公休日、节假日,每年累计加班超过900多小时。省行任命她为资产保全部总经理助理后,她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里拿出大量工作成果,得到同事们的敬佩和领导的认可。2014年起,她负责市行信贷管理和审批工作,共审查审批贷款31711笔33.92亿元,资产质量一直保持全国领先地位。去年底,她在住院期间,发现所住医院内既没有能刷银行卡的POS机,也没有能提款的ATM机,患者及家属交费、取款都很不方便。看到这个情况,她竟忘了自己是一名病人,通过多方联系,找到院长,终于在这家医院成功地安装了ATM机和POS机,既方便了患者,也增加了市分行的效益,更树立了邮储银行服务城乡百姓的社会形象。
作为纪委书记,梁玲坚持为职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每年组织他们到看守所接受两次警示教育;开展高管人员履职评价,39名高管中,9人得到提拔重用,6人被评为劳模,无不称职高管。
梁玲助力千家万户走向致富道路,她在资产保全战线上为民服务的做法,焕发了广大员工服务三农、繁荣地方经济的热情;创造了良好的信用环境,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称赞。
●徐国萍(女)(上海)
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徐国萍,1963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总裁办公室主任、监事,上海市劳动模范,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作为一名民营企业党的领导干部,徐国萍把党的工作看作自己的事业,无论是科学发展观、先进性教育还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她都发挥锐意进取的精神,不断探索出一些经验,成为上海市、长宁区“两新”党组织深化拓展的榜样。几年来,她在实践中总结出“三个亮”、“六个一”、“十个工作法”等行之有效的企业党建方法,逐渐形成了“党建聚人心,其利能断金”的工作特色。她把“把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骨干”作为党组织助推企业发展的核心动力,2010年至2014年共发展新党员36人。春秋党委多次被评为上海市长宁区先进党组织、长宁区五星党组织。
作为纪委书记,她提出“廉洁,是凝聚员工的根本力量”,高度重视并全力塑造企业廉洁文化,先后组织相关部门编写了《廉洁文化手册》、《关于反腐倡廉若干规定》、《领导干部廉洁从业五项纪律》、《从业人员廉洁责任书》等,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她牵头制定的《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管理规定》,有专人登记、造册,并且每月在春秋网站上公布。“己不正,焉能正人”,徐国萍率先垂范,以身作则,2010年至2014年期间,上交各类礼品150件,价值8.4万元。公司被评为上海市“两新”组织廉洁文化示范点。
●陈一宇(福建)
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陈一宇,1974年9月出生,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奉献不言苦,追求无止境。”这是陈一宇多年来的工作写照。他作风正,扎根基层、奋战施工企业建设一线近20年;他业务精,承担并完成多个“急、难、重”的项目建设任务,一批工程屡获国家优质奖。
2009年5月,他临危受命,接受组织安排带队奔赴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区前线参加灾后重建工作。他在灾区重建工程工期极其紧张、工作条件非常艰苦的情况下,逐个攻克技术难题。在他的带领下,在常规条件下难以完成的时间内,又好又快地完成了泉州市委、市政府交给的援建任务。
调任泉州市城建国投公司党委副书记后,面对新的工作岗位和任务,他与全公司人员通力协作,2013年至2014年公司完成投资26亿元,完成融资81.6亿元,完成安置房回迁安置24万平方米,均超额完成市国资委下达的各项指标。在了解到安置房工程还存在不少遗留质量问题,他主动承担这项繁杂的任务,亲自制定并与相关部门反复斟酌整修方案,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完成,确保整改质量。据统计,他累计协调解决了1000多户200多万平方米安置房工程的各种疑难和扫尾问题,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雷才光(壮族)(广西)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伶俐糖厂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农艺师
雷才光,1958年11月出生,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伶俐糖厂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农艺师。
雷才光1980年参加工作,1997年起担任分管农务工作的厂长助理、副厂长。工作中,他不怕苦不怕累,长年累月、日晒雨淋地奔走在甘蔗发展战线,经常带领他的农务团队深入到蔗区各乡镇村坡、田间地头,既与当地政府谋划甘蔗发展之计,协调、理顺甘蔗生产中各种问题;又与蔗农群众促膝交谈,帮助他们解决种蔗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近年来,受农民种植方式、农村劳动力缺乏等因素影响,甘蔗种植面积有减少趋势,雷才光及时转变工作思路,积极引进早熟高糖高产甘蔗优良品种,推广地膜覆盖技术,实行瓜类套种甘蔗等一系列措施,同时做好蔗种、机耕、农资、技术、修路等服务措施,不断提高对蔗农的服务水平,进一步融洽了糖厂与蔗农的“鱼水情”。
担任糖厂纪委书记后,工作中他坚持围绕全厂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加强“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监督,代表厂纪委参加厂部办公会、党政联席会议,参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讨论,监督集体决策程序。同时抓好本厂物资公开采购、农务资金使用、土建工程量、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监控,使相应权力运行过程得到有效监督和约束。
全国先进工作者
●陈丽华(女)(吉林)
通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陈丽华,1962年6月出生,现任通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2011年,她被中央纪委监察部授予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标兵”称号;2013年,被全国总工会授予“五一”巾帼奖章。
陈丽华以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促进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切实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规范化建设,有效规范村级权力运行。加强教育制约,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加强案件查办工作,突出案件查办的质量、数量和分量。在辉南县工作期间,全县新审理的案件没有申诉行为发生,维护了党纪条规的严肃性。同时,努力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注重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2009年,陈丽华被确诊患上乳腺癌,并已转移到腋下淋巴。面对病魔她没有畏惧,以顽强拼搏的精神,经历了8次化疗,25次放疗。住院治疗期间,她坚持通过电话调度工作。每次阶段性治疗结束后,她都冒着被感染的危险到单位研究部署工作。
陈丽华始终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2007年,她乔迁新居,天不亮就和家人悄悄地搬入新家,连司机都不知道。即使在患病期间,单位的同事想去家里看望,也被她婉言谢绝。
●徐保明(江苏)
宿迁市宿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徐保明,1970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宿迁市宿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在办案中,他善于思考,注重创新,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他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和全市案件检查工作先进个人,2011年6月,被中央纪委、人社部、监察部表彰为全国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2013年5月,荣立个人三等功;2015年2月,被宿迁市委、市政府表彰为信访工作先进工作者。
凡关切群众利益的事,他都全力以赴。2011年11月,徐保明到中扬镇耿桥村公干,村民热情地握着他的手,一个劲地说:“你是人民的好公仆,好干部!”他们感谢的是徐保明处理该村72户村民被村会计骗贷的事。时隔4年,村民对当年的情景还记得一清二楚,特别是对徐保明在处理此案时吃方便面的情形都记忆犹新。多年来,他先后成功化解群众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20余起。
徐保明长期超负荷工作,老母病危,他仍在一线突破案件,先后查办了宿城区判刑最重的村官李某某受贿案、涉案金额最大的沈某某贪污侵占案、社会影响最坏的姚某某腐败案,参与组织突破大要案20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取得了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彰显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正义和担当。
●陈启琳(四川)
四川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党委副书记
陈启琳,1967年3月出生,现任四川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党委副书记。他曾被中组部、人社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授予“全国模范军队转业干部”荣誉称号。
他曾在部队集团军、师、团政治机关和基层服役19年,在转业“十字路口”,他主动放弃到省会城市地税局等待遇较好的市级部门工作的机会,参与公开选拔选择了纪检监察事业。11年来,他先后在四川省纪委纠风室、效能室、机关党委工作。
刚到省纪委一年时间,他翻山越岭、长途跋涉,累计出差130余天,顾不上照料年近八旬的母亲和年幼的女儿。近年来,为了事业和工作,他的足迹遍布全省21个市州120多个县市区,行程15万余公里。他兢兢业业,忘我工作,经常为了高质高效完成工作通宵达旦;忠诚事业,履职尽责,经常为了调查核实问题不顾劳累,辗转数百公里;情系群众,服务人民,经常深入农户访贫问苦、同吃同住。在带队督促检查工作中,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他爱岗敬业,工作成绩显著。及时受理群众诉求并跟踪督办,成功化解多起重大信访问题,有效防止了群体性事件发生。2012年任机关党委副书记以来,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注重机关人文关怀,着力将机关党委建成大家信赖的“党员干部之家”,受到省纪委监察厅领导和省委有关部门充分肯定。
●杜 武(四川)
资阳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纪检监察员
杜武,1972年8月出生,他是一名普通的环卫工作者,作为“城市的美容师”,他同众多环卫工人一样,每天默默无闻在岗位上辛苦工作而无怨无悔。
1997年,杜武退役后被安置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工作,每天都和垃圾打交道。为了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技术水平,他虚心向老同志学习,在工作学习中不断总结经验,把大部分时间都用到车队的安全管理上来,根据车队的工作情况制定了《车场值班制度》、《日常工作检查制度》等相应的管理制度。为保证制度的有效执行,不走过场,每月对每辆车都要集中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和不定时的抽查。发现问题、故障立即处理和排除,把事故苗头处理在萌芽状态。
除了干好本职工作以外,杜武还多次接受组织安排,代表单位执行公益性任务。2008年汶川地震,他被分配到绵阳市支援抗震救灾工作,不分昼夜专门为在地震中心北川县救灾的参战部队和医护人员送饮用水。
2009年8月,杜武按照上级安排,下派到安岳县南熏乡太益村开展“三村行动”,任村党支部书记一职。在扶贫工作中,他带领群众解决了太益村村路不通问题;改善村“两委”的办公条件,修建了新的村公所;帮助困难户对危房进行改建,并带动农户多项目经营。
●高玉洁(女)(中央纪委)
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调研处处长
高玉洁,1981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调研处处长。她连续14年奋战在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和案件审理一线,先后参加了16起中央专案和中央纪委重要案件的调查工作以及200余件各类案件的审理工作。她始终坚持对党忠诚、业务精良、严守秘密。高玉洁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04年被评为中央纪委监察部青年岗位能手;2007年荣立集体一等功;2011年,经中组部和人社部批准,被中央纪委等八部委授予个人二等功。
面对重大责任,高玉洁坚持以追求极致的精神开展工作,尝试运用“大数据”的理念分析比对证据,发掘线索,经过努力,她带领的案件综合团队,对一个案件的数百本案卷,确保2分钟内找到需要的内容。她还利用自己熟悉法律、党纪和案件定性处理工作的业务特长,将案件综合协调业务逐项精细化、专业化、标准化,并创新形成了多项工作规程和“模板”,被多个专案组推广运用。
高玉洁经常连续数月工作到凌晨两三点,生病时也坚持轻伤不下火线。对待家庭,虽然内心无比愧疚,但她深知,纪检监察队伍是纪律部队,忠于职守、服从命令永远是第一位的。高玉洁举办婚礼前夕,紧急被通知参加某重要专案,由于工作紧张及保密需要,她没有参加婚礼,将爱人一人留在了婚礼上。爱人援藏前几天,又一个重大专案开始了,面对家中孩子幼小、老人身体不好等困难,她仍旧选择了服从指挥。由于与孩子聚少离多,她总是随身带着一套孩子的学习教材,能抽出点时间就抓紧做些辅导,弥补些做母亲的职责。
高玉洁是纪检监察战线上的一名普通干部,她奋勇拼搏,无私奉献,用忠诚干净担当,践行着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的光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