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潼关组织召开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第一次工作例会,会议组织学习了陕西省纪检监察系统“6条严格、18个不准”以及中纪委对四起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和渭南市纪委关于李青海有关违纪违法问题的通报,听取了各镇纪委、部门纪检组贯彻落实“三转”精神情况汇报,对下阶段信访、案件查办、居民监督委员会制度的推行以及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由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田明星主持。
为适应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需要,全面贯彻中省市“三转”精神,加强组织协调,增进沟通交流,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2014年,潼关县纪委研究制定了《纪检监察工作例会制度》。工作例会由委(局)办公室组织,原则上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内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县纪委常委、镇纪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及委局相关室负责人等参加例会。工作例会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传达贯彻上级纪检监察工作最新指示精神和重要工作部署;二是汇报上月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包括:纪检信访及查办案件工作,作风及效能建设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宣传教育工作等;三是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四是总结工作中的亮点和特色,交流工作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下步工作思路和打算;五是探讨、研究和分析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疑难信访和典型案例;六是排查信访苗头问题,提供案件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