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和《党章》关于“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的有关要求,着力在全市建立民主、公开、规范的基层党务工作机制,按照中、省、市纪委的统一部署,现就我县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试行)》,按照突出基层、分类实施、循序渐进、注重实效的思路,积极稳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的透明度,更加充分地发挥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提高全县基层党组织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进一步完善党的基层组织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不断提高党内事务的透明度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进一步落实广大党员群众对党组织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密切党群关系,促进基层政权稳定和社会和谐;全县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达到“五规范三满意”(内容、方式、时限、程序、管理五规范,党员群众、社会三满意)的目标。
(一)依法依纪原则。遵循《党章》、《宪法》及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依法依纪贯穿于党务公开工作的全过程,实现党务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积极稳妥原则。党务公开工作既要积极推进、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又要因地制宜、规范操作、循序渐进。要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剖析,认真总结,不断提高。
(三)注重实效原则。坚持求真务实,不断增强党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既要最大限度地公开党内事务,又要维护党组织的团结和统一。
(四)公开公正原则。尊重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党员,面向群众,做到内容真实可信,结果公开公正。
(一)公开范围。党组织领导班子、全体党员、所在部门(单位)的干部群众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等层面。
(二)公开内容。包括党组织自身建设、组织建设、党组织履行职责、日常性党务工作等方面,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外,其他内容都要最大限度地公开;对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要重点公开。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本乡(镇)、本单位有关经济发展、社会事业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及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评优表彰、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党员权利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等情况。
5、干部选拔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相关制度及执行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帮助群众和党员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落实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职述廉、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经济责任审计、违纪党员处理等情况。
按照“规范、实用、简明、灵活”的要求,根据不同公开范围和内容,采取适当形式进行公开。
1、根据公开范围。可以分为在党内公开和在党外公开两种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采取党内会议通报、文件传达、简报传阅、党员活动等形式公开;适宜在党外公开的可采取公开栏、公报、党员干部群众大会通报及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站报道等形式公开。
2、根据公开内容。可以分为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三种形式:①固定公开。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党组织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年度党建主题活动安排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分工;领导干部联系和服务的党员群众对象,信访接待日程安排等情况;党组织和党员为民服务承诺书中的承诺内容;党务公开监督员联系方式等。②定期公开。领导班子成员在岗履职和分管工作完成情况;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等情况;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转正情况;党费收缴及开放型党组织活动情况;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③随时公开。党组织重大事项决策的酝酿、拟定和出台以及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等情况;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情况;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党政主要领导向纪委全委会述廉情况;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整改落实情况;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一)公开时限。党务公开必须经常、及时。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实行固定公开、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固定性内容要固定公开;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根据实际情况每月、每季或半年更换一次;阶段性工作要逐阶段随时公开;热点问题要及时公开;重大事项要适时公开。
(二)公开程序。党务公开工作应力求规范、有序、到位,要按照提出意向、制定目录、审核方案、实施公开、收集意见、处理反馈和归档管理的程序来进行。
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范围必须审核,特别重大事项要由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可以采取分步公开的办法,先公开初步方案,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并修订后再行公开。对涉及党员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问题,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必须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公开。党务公开后,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党组织必须认真研究和整改,对重大问题整改后要再次公开。对公开的有关资料要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立卷归档、妥善保管。
成立潼关县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大会,进行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全面施行阶段(2010年11月1日至2011年10月)。此阶段分三个步骤实施:
(一)组织试点(2010年11月1日至12月底)。
在条件成熟的基层单位试点开展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二)以点带面(2011年1月至2011年4月)。
在部分基层单位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县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检查指导,组织观摩交流,进行推广总结。
县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指导小组将根据工作实际,对全县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表彰。
各党委、党(总)支和全体党员要从加强党的先进性和执政能力建设,改进党的领导方式,推进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构建和谐社会,惩治和预防腐败、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等方面,深刻认识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建章立制,狠抓落实,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1、明确责任分工。各党委、党(总)支部书记是党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县纪委负责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县委办公室负责有关事项的组织协调;县委组织部负责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工作;县委宣传部门负责党务公开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各级党委、党(总)支具体负责党务公开工作的推行工作,要指定具体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责任,形成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2、建立公开制度。重点建立基层党务政务财务例行公开、党员群众申请公开、聘请监督员和信息反馈等制度,逐步形成相对完善的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对党员群众向党的基层组织申请公开的事项,要向申请人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并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3、严格考核奖罚。要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各级党委、党(总)支部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专项问卷调查、座谈会、公开评议、个别走访等形式,广泛组织党员群众评议党务公开工作,以此作为衡量党务公开工作绩效的重要标准。对党务公开工作抓得紧、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对不及时公开、不按规定内容公开、拒不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查处,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