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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实行工作日志制度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8/11/12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全县机关作风和行政效能建设,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勤政为民,提高效率,经县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县作风办联合县国税局设计印制了《潼关县转作风、抓落实、解民忧工作日志》,并决定在全县实行工作日志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时间

工作日志制度从2008年12月1日起开始实行。

二、实行范围

工作日志制度在全县各乡(镇)、各部门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中实行。

三、记载内容

主要在《潼关县转作风、抓落实、解民忧工作日志》上记载当天的工作完成情况、上级组织和领导安排事项的落实情况、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情况、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情况以及工作计划、心得和总结。

四、具体要求

(一)实行《潼关县转作风、抓落实、解民忧工作日志》,既是进行廉政勤政及纪律作风教育的有力举措,又是检验作风转变、工作落实以及工作量的重要标尺。各乡镇、各部门应充分认识实行日志制度的意义,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动员,扎实安排,并带头记好工作日志。

(二)县作风办、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县纪委监察局、组织部、人劳局等要对工作日志制度的实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由县作风办牵头,每季度对各单位正职领导工作日志的记载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单位主要领导也要对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的工作日志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报告县作风办。同时,县作风办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县各单位中层以上干部记载工作日志的情况进行不定期地抽查。检查和抽查情况将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三)从2008年11月10日至11月25日,各乡镇、各部门要安排专人,将本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名册报县作风办,并领取《潼关县转作风、抓落实、解民忧工作日志》。

2008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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