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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潼关县机关作风及效能建设八项要求》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9/04/07 00:00:00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各单位,县属各事企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各双管单位:

《潼关县机关作风及效能建设八项要求》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09年3月23日

潼关县机关作风及效能建设八项要求

机关作风建设是党执政能力的核心和基础,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我县自2007年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以来,机关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干部队伍总体良好,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县干部的形象。为了促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进行,有效解决机关作风问题,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我县机关作风及效能建设 八项要求:

一、增强服务意识,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党务政务公开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效能投诉制、信访接待制、责任追究制等各项制度并严格遵守,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具有审批职能和为企业服务职能的部门和单位要公布电话,建立“绿色通道”。

二、精减会议活动,提高工作效率。少开会,开短会。确需召开的会议要严格控制规格、规模、时间和人员。严格控制各种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减少各种不必要的评比、达标活动。工作中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三、落实办公制度,改进工作作风。加强上下班考勤,不得迟到、早退、脱岗、窜岗,严禁办公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或从事其他娱乐活动。

四、切实采取措施,压缩文件简报。少发文,发短文,注重实效。尽可能减少简报发放的数量和范围,力求发文具有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和前瞻性。

五、强化日常监管,落实公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审批备案手续。领导干部不得自驾公车,不准用公车参与婚丧嫁娶等活动,严禁酒后驾车。公务用车不得停放在洗浴、歌厅、婚宴和其他娱乐场所门前。

六、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公务接待应勤俭节约,严禁公款大吃大喝。严格控制陪餐人员,不准搞“一客多陪”。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不得新建办公楼、培训中心、招待所等,不得高标准装修办公室。严禁党政机关以各种名义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

七、端正工作作风,控制公务支出。落实中央提出的有关费用零增长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不得利用学习培训、招商引资等各种借口用公款出国(境)或国内旅游,不得参加为个人或亲朋好友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洗浴、按摩等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得利用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用公款请客送礼。

八、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工作落实。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杜绝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就落实安排落实。要勤下基层,多做调研,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人劳局要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明查暗访,加强监督检查。

凡是违反以上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警示训诫,情节严重构成违纪的要追究其党政纪责任。

以上要求,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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