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各事(企)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按照市纪委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通过廉政教育月活动,进一步增强全县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法纪意识,大力倡导为民之风、务实之风、清廉之风。
本次活动从2009年5月1日开始,5月31日结束,对象是全县各级党员干部,重点是科级干部。
三、活动内容
1、 开展一次专题学习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
2、读一本书。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渭南市党员干部教育读本--《忏悔录》(100名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后的反省与警示)。激发党员干部“读书思廉”的热情,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3、组织一次报告会。邀请市纪委领导作一次反腐倡廉形势报告会,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
4、看一部廉政碟片。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一部廉政教育碟片,通过典型事例,教育党员干部。
5、召开一次心得交流会。组织召开一次廉政教育月活动心得交流会,总结经验,交流提高。
(一)加强组织领导。这次活动在县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方案,抓好教育月各项内容和活动的落实。同时,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务于5月8日以前到县纪委宣教室领取书籍和碟片。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开设教育月活动专版、专栏,县电视台、广播电台要开辟专栏节目,报道全县活动的进展情况,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单位要及时上报教育月活动好的经验和做法。在教育月期间每周至少报1条信息(邮箱:tgqfw@126.com或送县纪委宣教室),县纪委将择优在潼关清风网上发布或上报市纪委。
(三)强化督促检查。5月下旬县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察,对活动搞形式、走过场,学习教育不扎实的单位,将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教育月活动结束后,各乡镇、各部门要对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主要特点、效果及经验、存在的问题等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务于5月底前书面报县纪委宣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