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事企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鉴于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工作变动的实际,经县委同意,决定对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成人员作如下调整:
组 长:张毅锋(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副组长:白高振(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张锁群(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成 员:李会民(县法院院长)
李 林(县检察院检察长)
刘平安(县公安局局长)
闵东昌(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田明星(县纪委副书记)
刘向荣(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静华(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劳局局长)
房明智(县审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办公室主任由田明星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建平、县纪委审理室主任冯勇同志担任。
特此通知。
2008年5月23日
潼关县反腐败协调小组联系单
姓 名
职 务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张毅锋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3826529
13325332621
白高振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3822027
13509133286
张锁群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3822868
13509135386
李 林
县检察院检察长
3819600
13892358768
李会民
县法院院长
3822281
13992372188
刘平安
县公安局局长
3818704
13992321311
闵东昌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3822878
13992389575
田明星
县纪委副书记
3812853
13689131988
刘向荣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3822251
13369138813
王静华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劳局局长
3819808
13909138061
房明智
县审计局局长
3822025
13809132018
张建平
检察院副检察长
13892570708
冯 勇
县纪委审理室主任
3822260
13636783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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