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动“大提升转作风行动”走深走实,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从严纠治干部队伍作风,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现将3起群众身边干部作风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潼关县自然资源局太要管理所所长王涛、太要镇太要社区副主任刘永锋土地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王涛在处理群众举报“潼关县太要镇太要社区六组村干部刘永锋挖沙毁田30多亩”一案过程中,履职尽责不到位,导致挖沙毁田情况发生,并未能依据事实上报案件处理情况。刘永锋对辖区集体土地监管不力,导致村集体土地被违法取砂石。2021年5月,王涛被免去潼关县自然资源局太要管理所所长职务,刘永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潼关县城关街道兴隆社区西营组长白宏亮履职不到位问题。白宏亮在工作中没有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导致白宏伟在西营门前沟内取土回填建筑垃圾,破坏群众生活环境。2021年4月,白宏亮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3.潼关县公安局矿区执法大队大队长李书安、城关派出所民警王涛履职不到位问题。李书安、王涛身为主办案民警,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到位,案件多年未侦破,群众多次上访,造成了不良影响。2021年7月,李书安受到政务警告处分,王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以上3起典型案件,有的履职不力、责任心不强,有的监督监管失职失责,有的宗旨意识淡薄,没有依法履行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宗旨。这些失职渎职行为,严重侵蚀党群干群关系,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切实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对标对表县委“高举旗帜、响应号召、奋进新时代、启航新征程”主题活动任务要求,积极转作风、树新风,聚焦专项行动,深化专项整治。县纪委监委将持续加强政治监督,做细日常监督,抓实派驻监督,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为奋力谱写潼关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有力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