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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发表时间:2023/07/20 10:00:06    信息来源 :潼关县纪委监委党风室     访问次数:

今年3月以来,潼关县在乡村振兴、教育、医疗、住房、营商环境、粮食购销、食品安全等7个领域,深入开展了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办了一批违纪案件。为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潼关县纪委监委现将4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如下:

1.潼关县代字营镇南头村村委委员孙永峰工作履职不到位的问题。2021年1月至2023年2月,孙永峰在担任村委副书记期间,对负责的城乡低保等方面工作责任心缺失,在人员信息报送上不及时,对出现的问题跟进不力,导致该村1人违规享受城乡低保待遇。2023年2月,孙永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潼关县代字营镇原留果村支书师北平违规以村委会名义向他人借款,造成村级资金受损的问题。2011年4月至2019年8月,师北平先后两次以村委会名义向个人借款20万元,期间其利用工作便利,在偿还债务上出现多报销利息、拖欠债务清偿的情况,最终导致潼关县代字营镇瀵兴村村民委员会成为被执行人,被划拨村级资金账户147875.4元,给瀵兴村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2022年12月,师北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潼关县房地产管理所副所长郭芳玲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履职不力的问题。2021年1月,郭芳玲在任职房地产管理所副所长期间,未能认真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在本单位业务移交工作上配合不积极,责任心缺失,对福馨小区42户业主申请缴纳大修基金造成影响。2023年1月,郭芳玲受到警告处分。

4.潼关县印刷厂副书记刘方安未按程序公开招标、违规支付工程款的问题。2003年,潼关县印刷厂计划对本厂进行扩建,时任厂长的刘方安在未公开招标的情况下与潼关县康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印刷厂扩建完成后,刘方安在工程未验收、未出具验收报告的情况下,违规向建筑公司支付工程款,破坏了市场营商环境。2022年12月,刘方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

上述典型案例涉及的工作履职不到位、服务群众意识不强、违规以村委会名义向他人借款,造成村集体资金损失、破坏营商环境等问题,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淡薄,宗旨意识不强,严重啃食群众获得感,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必须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县纪委监委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强化干部教育管理;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进一步树牢纪法意识,增强群众观念,主动服务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全县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持续关注乡村振兴、教育、医疗、食品安全等重点民生领域,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力度,坚决纠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从严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的,一律以“零容忍”态度严查重处,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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