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一以贯之抓好作风建设,潼关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住建局质监站副站长白斌违反廉洁纪律问题。白斌借用父母名义为儿子举办十二岁生日宴,收受服务对象及其他人员礼金2100元(已全部退还)。2024年5月,白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主任王佳宁违反廉洁纪律问题。王佳宁为孩子举办百日宴,收受礼金16900元(已全部退还),违反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2024年5月,王佳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潼关县秦东镇港口社区南街五组组长程涛、会计孟迎奎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程涛和孟迎奎在组织劳务工作中,动用村集体收入进行不合规消费共计14590元。2024年5月,程涛、孟迎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以上3起典型案例,充分暴露出仍有个别党员领导干部顶风违纪、以身试法。严肃查处、公开通报上述典型案例,就是要释放紧盯不放、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时刻自省自律,严守纪律底线。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改作风、严肃抓作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以钉钉子精神纠“四风”树新风。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把严的基调一贯到底,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一体推进,健全完善风腐同查同治机制,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下大力气铲除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推动清正廉洁新风正气不断充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