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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发表时间:2024/12/16 15:37:35    信息来源 :潼纪办     访问次数:

元旦春节假期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一以贯之抓好作风建设,潼关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潼关县环卫中心环卫股干部尚斌斌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2016年7月至2021年7月,尚斌斌在代字营镇南头村驻村期间重复报销319天9570元生活补助。目前,违纪资金已退回指定账户。2024年8月,尚斌斌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潼关县代字营镇卫生院副院长李亚峰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李亚峰借父母名义违规办理“乔迁宴”,收取礼金15600元。目前,违纪资金已退回。2024年11月,李亚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中央八项规定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必须全面从严、一严到底。但高压态势下,一些作风顽疾改头换面、由明转暗,顶风违纪行为还时有发生。全县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带头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纠“四风”树新风,持续筑牢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纪律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安排部署,抓紧抓实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切实解决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问题,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深入落实党纪学习教育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关键节点,持续加大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查处力度,深入纠治违规公务接待、违规使用公车等问题,建立健全风腐同查同治工作机制。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牢记“三个务必”,弘扬新风正气,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持续向善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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