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潼关县委巡察机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和中省市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监督“两个维护”根本任务,深化政治监督,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截止目前,已开展十一轮巡察工作,巡察党组织74个,发现问题1657个,移交问题线索85件。
聚焦“两个维护”,深化政治巡察。不断深化对巡视工作方针和政治巡察要求的理解和把握,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及指示精神,省委、市委及县委重大决策安排部署情况,深入开展巡察监督,及时发现并推动解决“三个聚焦”不到位问题,针对扶贫领域、民生领域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强化政治监督,推动基层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和政治规矩更加坚定自觉。
加大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县委坚持把巡察工作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有力举措,十七届县委共召开党委常委会29次、书记专题汇报会15次,认真传达中省市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主要领导在相关巡视巡察调研、培训活动上的讲话精神,专门听取巡察汇报、研究巡察工作。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点人点事点问题次数明显增加,态度更加坚决、要求更加明确、措施更加具体,对系统性、普遍性、苗头性问题,做到现场安排部署,会后立即组织落实。
创新组织方式,推进巡察全覆盖。县委巡察机构在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克服艰难险阻,要求巡察工作坚持工防结合,做到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截止目前,十七届县委对巡察工作采取常规巡察、专项巡察、上下联动巡察、巡镇带村巡察、村级直接巡察等方式,已完成本届县委应巡察党组织74个,做到了巡察100%全覆盖。
健全完善整改机制,推进整改监督落实。通过党委书记重点约谈,被巡察单位县级分管领导、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领导参加反馈等方式,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落实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协调组织部门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班子年度综合考核、将单位一把手提拔重用征求巡察机构意见纳入考察程序;注重形成整改长效机制,发挥巡察标本兼治的作用。
加强监督贯通融合,共享监督成果。县委坚持在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上主动作为,积极探索整合监督力量、共享监督成果的实现形式,在每轮确保各巡察组配备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一名组织干部、一名财政系统或审计干部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与信访、司法等其他监督的协调协作机制,不断提升贯通融合的整体效果。
推动巡察向镇村延伸,发挥巡察纽带作用。为了贯彻落实“坚持人民立场、人民至上”理念,十七届县委推动县巡察机构工作向村(社区)延伸。目前,本届县委巡察村(社区)28个,做到巡察覆盖率100%,发现村(社区)“三个聚焦”方面问题412个,问题线索55件,推动立案审查23人,督促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村(社区)级党组织治理水平,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