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准确评价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2月17日下午,潼关县召开巡察整改督查检查暨巡察“回头看”工作推进会,对粮食购销领域、医保领域专项巡察、十八届县委第一轮常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涉及的15个单位,集中开展督查和巡察“回头看”。分别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抽调12名同志成立四个督查组,由县委巡察组组长带队,利用一周时间集中进行督查。
督查方式一是召开汇报会,听取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专题汇报。二是满意度测评,会议现场发放调查问卷,对整改落实情况分别从整改工作研究落实、整改主体责任落实、长效机制建设及整改质效总体评价等六个方面进行满意度测评。三是查阅资料,严格按照《巡察整改成效量化评估考核表》内容,重点查阅巡察整改研究部署情况、巡察整改组织落实情况、巡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等三大项14小项具体任务完成情况及印证资料。四是下沉走访,根据工作需要,督查组随机抽查2-5个整改点位,深入现场进行实地查看,确保整改实效。
此次专项督查,既是对巡察整改成效的一次检阅,也是对巡察工作开展的一次“回头看”,督查结束后,各组形成督查专题汇报,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下发督查通报,对整改未到位的问题,召开督查情况反馈会,继续跟踪督办落实。对巡察整改不力、效果不明显、虚假整改等情况,县纪委监委将严格进行追责问责。同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到2023年度全县目标责任考核评价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