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每周至少不定时查岗两次,并及时将检查情况向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副主任)汇报。
(四)办公室每月月初将上月考勤情况在例会上进行公布。
(五)一月之内有三次考勤、查岗无故不在,由分管领导提醒谈话;超过六次的,由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副主任)提醒谈话;一季度之内有十次不能按时上下班的,在全干会上做出检查,并由纪委常委会或书办会提出处理意见,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六)办公室负责做好干部加班情况记录,并做好汇总,每月全干会上公布一次,加班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机关请销假制度
(一)机关干部请假要填写请假条,统一交办公室保存,来不及办理的要抽时间补办,假满后及时销假。
(二)干部休假原则上按国家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和双休日执行。
(三)干部请假半天以内由室(部)负责人审批,一天以内由室(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审批,三天以内由室(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署意见,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副主任)审批,超过三天的按程序逐级审批后由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审批。机关班子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及巡察组组长、室(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必须报请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批准。
(四)机关副科级及以上人员请假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下发的请销假制度执行。
(五)办公室每季度通报一次请销假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年终考核重要依据。
(六)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年度考核(特殊情况除外)。考核年度内连续旷工超过十个工作日或累计旷工超过二十个工作日的,直接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取消全年评优资格。
四、财务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办公室负责做好各项开支的协调落实,机关日常开支由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副主任)同意。数额较大的开支须经书记(主任)办公会或常(监)委会研究确定。
(二)票据报销的程序及要求。①经办人注明事由并签名。②报帐员审核。ƒ由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副主任)审批。④交报账员复核后报销。
(三)采购物品须货比三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选择价格最低的,具体由办公室考察后拿出意见,由主要领导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副主任)审定。
(四)各室(部)收缴的违纪资金必须由机关报账员统一出具规定票据,资金及时上缴,由报账员统一管理,按时上缴财政,不得截留、坐支或挪用。
(五)财务账目要做到日清月结,合法、真实、准确,月底前报账员要按时编制财务报表,并向书记(主任)和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副主任)汇报收支情况。
(六)报账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私自借款,确因工作需要借款的,由本人填写借款单,由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副主任)审批,并及时报账冲销。
五、车辆管理制度
(一)机关车辆统一由办公室管理调度。公务安排车辆应坚持先急事后一般的原则。
(二)各室(部)用车应填写公务车辆派车单,报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主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派车。
(三)驾驶员严格按照办公室安排,定期对分管车辆进行冲洗和检查,如发现车辆存在安全问题及时向办公室主任汇报。
(四)车辆加油统一由机关报账员负责,驾驶员及时向办公室主任汇报车辆油耗及车况,由办公室主任委派报账员随同司机到指定地点加油或修车。
(五)车辆需维修和保养时,应先由司机提出申请,经办公室主任请示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副主任)同意后,安排在指定维修点维修,维修和结账由机关报账员负责。
(六)驾驶员必须随时保持车况良好和车辆内外清洁卫生,做到随叫随到,按时出车。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精神和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违章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六、公务接待制度
(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坚决反对铺张浪费。
(二)公务接待由机关办公室负责。由对口各室(部)报告分管领导和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副主任)同意后,办公室按规定统一安排。
(三)接待标准和陪同人员严格按“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落实。
(四)接待来人记账签字统一由办公室主任或报账员负责,签字时要注明接待何人、事由和陪同人员。
(五)接待费用逐月结算,由办公室主任与报账员根据餐费单据共同审核,按月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