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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潼关县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08/20 10:20:56    信息来源 :县纪委监委     访问次数:

全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近期,全国疫情呈多地散发、局部暴发态势。我省多个地市先后报告感染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全县疫情防控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面临的挑战,从深刻领会“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出发,全面转入应急战时状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以最严明的纪律、最严实的作风、最严密的措施,压紧压实“四方”责任,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全面从紧、全面从严,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将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决扛牢政治责任,严格落实防疫政策

要深刻、完整、全面认识党中央确定的疫情防控方针政策,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犹豫不动摇,坚持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带头抵制一切歪曲、怀疑、否定防疫方针政策的言论;服从县委县政府统一指挥和调度,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二、坚决知责履责尽责,带头勇于担当作为

要发扬“勤快严实精细廉”的作风,准确领会、高效执行县应疫办的指令,落实落细静态管理、网格化防控、流调排查、核酸检测等各项重点任务,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力戒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避免抓落实不坚决不彻底、导致疫情扩散风险的失职渎职行为。

三、坚决践行群众路线,积极回应群众诉求

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密切关注群众呼声,主动回应群众诉求,公开透明做好物资保供等各项工作,全力保障特殊时期人民基本生活和就医等迫切需求。不得以任何理由消极应付群众合理诉求,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害群众利益,严禁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物资和资金。

四、坚决发挥“头雁”作用,克服特权思想现象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站出来、顶上去,带头落实疫情防控特别是静态管理各项政策规定;主动服从社区值守、交通卡口、核酸检测等各项要求;带头向居住地所属社区报到,作为社区志愿者全面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要求如实报告个人去向。严禁搞特殊、耍特权,不配合防疫管控、检测、排查工作;严禁恃权倨傲、拈轻怕重、擅离职守,不服从各项防疫工作安排。

五、坚决依法依纪抗疫,切实知法遵规明纪

要强化纪律规矩和法治意识,依法依规做好防疫工作,严格遵守相关纪律法律要求,严格守牢各类底线。严禁瞒报、谎报、漏报、迟报、错报重要工作信息;严禁编造、传播、散布虚假疫情信息或发表有关疫情不当言论;严禁对外泄漏特别是网络传播疫情防控工作秘密、内部工作信息及公民个人隐私。

六、坚决遵守生活纪律,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要带头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禁组织和参与聚餐、聚会,严控聚集性活动,坚决贯彻落实“红事不办、白事简办”原则,带头遵守疫情防控社会面各项管控规定,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以身作则、身体力行。积极教育、引导、规劝家庭成员、亲朋好友、邻里乡亲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切实扛起疫情防控的重大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坚决守护人民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关键少数“领头雁”作用,冲锋在前、示范带动,以担当尽责的实际行动诠释初心使命。全体党员干部要严守纪律要求、弘扬志愿精神,积极主动下沉参与所在社区(村组)疫情防控工作,自觉担负起维护公共秩序的责任和义务。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立足岗位、尽职尽责,做到监督不缺位、帮忙不添乱,特别是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视工作需要和具体情况采取灵活适当管用的方式跟进监督,全力下沉,压实责任,以日常监督常态长效推动责任措施落到实处。县纪委监委要精准对标对表,对顶风违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依照《潼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问责办法(试行)》严肃问责、绝不姑息,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执纪从严强烈信号,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见效。

中共潼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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