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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纪委:以考促学 提质增效


发表时间:2019/11/15 10:29:29    信息来源 :     访问次数:

为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理论素养、政治品质、思想境界,确保学习培训效果,潼关县纪委监委认真制定《党纪法规理论学习培训考核制度》,采取四项举措,以考促学,提质增效,努力建设学习型、务实型、创新型机关。

重纪律,强学习。本次学习培训考核时间为2个月,自2019年11月开始,12月底结束,期间集中学习共25次,占总分40分,请假一次扣0.2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因公外出的学员未参加学习不扣分。通过严明学习纪律,强化学员理解党纪法规的重要内涵,把握党纪法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

重测试,强学习。考核期间,共集中学习9部党纪法规,组织闭卷测试9次,占总分36分。集中学完一部党纪法规,开展一次知识测试,测试结果按百分比纳入总成绩。通过以考促学的方式,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重渠道,强学习。以“学习强国”为载体,要求全体学员每周将学习强国学习得分发送纪委监委微信工作交流群,办公室将对上周积分情况进行统计,占总分24分,200分以上得2分,100分至200分得1分,50分至100分得0.5分,50分以下不得分。通过学习强国平台,拓宽学员学习渠道,提高党员遵规守纪意识,做到党纪法规入脑入心。

重运用,强学习。考核制度设奖加分项目,每次集中学

习结束后,进行现场提问,被点到的学员回答正确得2分,回答基本完整得1分,错误扣1分,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用。

按照“三项机制”工作要求,此次学习培训考核结束后,转入常态化机制,每年年初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年终集中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先评优和推荐科级后备干部的参考依据。(潼关县纪委监委办公室管董董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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